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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说法:“公”“私”性质将更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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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说法:“公”“私”性质将更分明
2008年5月16日 来源: 作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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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昨称,该市将进一步规范义务段办学体制改革,清理改制校的资产属性和办学性质,明确这些学校是“公办”还是“民办”的身份。今秋起,“公”“私”将更分明。
改制校依法规范为民办学校后,可以采取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校模式,也可以采取由社会组织或公民独立举办的模式。
按规定,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独立校园和基本教育教学设施,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业证书,实现“五独立”。必须有民间资本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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