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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改制校退出历史舞台

2008年7月7日 来源: 作者: 字体:[ ]

    54所改制校各有归属

    备受争议的改制校,终于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武汉市教育局昨日宣布:经过清理和规范,该市54所改制初中、小学,有6所被撤消,20所恢复公办性质,5所规范为社会力量独立举办的民办学校,另外23所改制校则规范成为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校。

    改制校发端于1994年,当时国务院提出基础教育主要由政府办学,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实行“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多种形式办学。后来这些学校统称为“改制校”。

    改制校成立之初,在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缓解学生择校压力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后来逐渐变味,导致教育不公平,社会反映强烈。

    今年1月15日,湖北省召开教育工作会议,要求9月开学前,所有改制学校一律取消,或恢复公办,或转为民办,任何学校不得以改制校名义招生和收费。

    武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改制校恢复公办学校后,学校招生实行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不招择校生,不收择校费,按照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收费。对2008年秋季前已按物价、财政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标准收取的费用,不再退还,这些学生毕业前的师资配备、教学条件、教学管理、质量要求原则上不变。

  政策解读——

  改制校转为民办后如何招生

    武汉市23所改制校转为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后,其收费标准如何?如何招生?这是很多家长关心的话题。

    武汉市教育局昨宣布,转为民办学校的23所改制校中,初中学校16所,小学7所。其收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不超过15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3000元。

  收费标准设置上限

    武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可依据各校实际办学成本核算后由政府物价部门核准。但鉴于今年我国屡遭自然灾害、物价上涨压力大,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决定对今秋进入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的学生,试行标准收费:即小学按不超过1500元/生/学期的标准收取(即6年1.8万元),初中按不超过3000元/生/学期的标准收取(即3年1.8万元)。

    据介绍,这一收费标准,是相关部门调查了武汉市两所改制学校的办学成本后核算出来的。

    这位负责人表示,此标准为上限标准,且低于同类城市的收费标准,该标准试行两年。上述23所民办校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实际情况确定后,报市物价局、教育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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