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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部署全团对口支援地震灾区

2008年6月1日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为进一步推进共青团组织支援四川等受灾地区的工作,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结合各地工作实际,进一步协调好共青团组织服务灾区群众安置、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工作,近日,团中央专门发出通知,对全国团组织对口支援灾区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共青团组织对口支援灾区的主要任务是: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利用团组织筹措的资金为受灾群众购置急需物资,为恢复生产、灾后重建工作服务;有序、有计划地派遣专业性、针对性较强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青年突击队和共青团组织联系的专家、企业家,协助灾区恢复生产和发展经济,提供经济合作、技术指导、智力帮扶、教育支持等援助;有针对性地为受灾地区青少年特别是因灾致孤、致残、致贫的青少年提供切实服务,包括心理安抚、就业指导、就学资助、学习辅导等;组织团的工作力量和队伍,协助受灾地区做好基层团组织的恢复健全工作。

    通知对各有关省区市对口支援灾区工作作了安排。第一,由北京等21个省级团委分别对口支援四川省的一个重灾县市。第二,团北京、天津市委在对口支援四川有关重灾县市的同时,由北京对口支援甘肃省陇南市,天津对口支援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第三,贵州、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5省(区)团组织接收的捐赠款物重点用于支持陕西灾区,派遣志愿服务队和突击队时重点向陕西受灾地区倾斜。第四,受地震影响的重庆、云南两省市的共青团抗震救灾工作,由本地组织力量开展;军队共青团抗震救灾工作,按照中央军委统一部署开展;全国铁路、民航、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中央金融系统、中央企业共青团抗震救灾工作,在党委(党组)领导下开展,并积极争取社会资源,由团中央统一协调,有计划地援助灾区。此前,团中央书记处曾就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等省市与受灾地区建立结对帮扶关系作出过临时安排,现根据本通知精神进行调整,与受灾地区相关县市妥善衔接。

    通知要求,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对口支援灾区工作的艰巨性、紧迫性、专业性和长期性,广泛动员团员青年投入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着力健全支援灾区的省级团组织与受灾县市团组织之间的领导协调、联系协作机制,保障对口支援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要找准需求、明确任务,坚持“灾区急需,共青团能为”的原则,根据灾后重建不同阶段的工作任务,及时开展相应的工作。要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确保援助项目及时到位。要整合资源、突出重点,把团组织协调募集的款物用在重点地区和重点对象上,取得切实效果。要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结合灾区党建工作新的要求、志愿者动员机制和灾区重建形成的新的工作格局,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团的各级宣传部门和团属新闻媒体要深入灾区、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及时反映灾区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灾区青少年工作的积极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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