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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保护学生”背后的德性与天职

2008年7月3日 来源: 作者: 字体:[ ]

  教育不仅是教主要科目的知识,也应有生命安全、生命价值的教育,引导学生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和热爱生命,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提升人的生命意义与境界。从这个意义上讲,关怀生命是现代教育的核心价值,教师当然要“保护学生安全”

  人不能只遵从本能行事,教育是使教育对象社会化。教师与学生不是简单的个体与个体的汇聚,师生是一种照料的责任。学校不只是知识的殿堂,还应是品德的高地。当一个人接受了教师的职责,他就接受了超越普通公民的德性去寻求高尚的责任

  教师要“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如此才能实现教育的目标,热爱学生,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去努力,其中高尚的师德就是重要的一维

  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说:“太阳底下再没有比教师更优越的职业。”教育部日前公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在社会上进行讨论。其中备受关注并且多方争议的是“保护学生安全”一句。而沸沸扬扬的“范跑跑”事件,把为人、为师之德又一次抬到了风口浪尖。对于教师的精神与天职这样一个平时似乎不成问题的问题,如今则成了一个“非常问题”。

  笔者认为,由此引发的讨论,至少是在两个层面展开的。

  一是教师要不要保护学生的安全,他或她能不能够保护,这是一个对教师职责的认识问题,涉及教师的职责设定,而设定的背后则是深层的教育理念。只要通过讨论,这个问题还是较易取得共识的。

  中小学教师,面对的是未成年人,处在成长中的孩子们,常难以拥有成人那样的判断与处置能力,教师当然要成为他们校园甚至社会生活中的引领者、组织者。教育不仅是教主要科目的知识,也应有生命安全、生命价值的教育,引导学生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和热爱生命,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提升人的生命意义与境界。从这个意义上讲,关怀生命是现代教育的核心价值,教师当然要“保护学生安全”。如果教师连学生的生命都漠视,“生命不保,谈何教育?”所以,教书育人、全员育人、管理育人中都应体现生命意识,学校平时要进行生命教育,各类课程都尽可能予以体现,在校园生活和日常生活中,也应有提高生存技能的锻炼,如逃生演习,让教师有备,学生有备。

  教育是知识的演习与掌握,这里的知识,不只是讲解知识,也要带他们实践,是帮助他们成长成才。事实上,他们也是极为需要教师的帮助的。比如范美忠班上的学生就对他说:“我们一开始没反应过来,只看你一溜烟就跑得没影了,等反应过来我们都吓得躲到桌子下面去了!等剧烈地震平息的时候我们才出来!老师,你怎么不把我们带出来才走啊?”正因为这个原因,民航班机上,机组人员不备降落伞,就是要让机组与乘客风雨同舟。很难想象人们会允许机长跳伞,任客机上的生命随飞机随便飘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教师要“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这里的“保护学生安全”,应当理解为“尽可能地保护学生安全”,说的就是要在观念上重视、行动上作为、技能上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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