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
-2002年起陕西规定在陕高考学生户籍须满3年
陕西省招生办公室新闻发言人郝春怀介绍,陕西从2000年开始,“逐年有考生家长反映外地来的考生挤占本省考生名额,比较多的是河南、山西、山东,还有就是跟陕西安康交界的湖北。我们压力很大,当时教育部也没明确规定。”他介绍,“海南高考移民事件”发生之后,教育部提出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高考报考资格的认定措施。2002年,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就研究决定再加一条:在陕西报考,户籍在陕西必须满3年。
郝春怀介绍,这个规定出台后,给了3年的缓冲期,即2005年以前,户籍不满3年还可以报名;2005年之后,再来陕西高考,必须照此执行。2005年10月份,又出台新规定,除户籍在陕西须满3年,还必须有3年学籍在陕,也给了3年缓冲期,但户籍已经没有商量余地了。
-“铜川高考移民事件”有人直接买户口
郝春怀还向记者主动提到了发生在陕西境内的“铜川高考移民事件”。2005年,陕西省铜川市7000多人报名参加高考,竟有近十分之一的学生为来自山东、河南等地的移民考生,“他们通过投靠亲戚甚至直接买户口的方式,在当地相关部门的默许下参加陕西的高考,省教育厅下去查阻力都很大,后来还是在省委省政府批示后,由纪委、检察部门牵头才查出来的。”
-复查出88名考生不符合户籍规定
郝春怀说,当时群众举报还质疑是否有教育部门官员在其中受贿,因此对报名资格审查很严格。由于报名在前,复查在后,所以被举报的学生当时已经取得了准考证号。复查的结果是:整个西安市11个市区因为户籍、学籍不符合规定的有88人,“这跟往年比已经很少了”。一做工作,基本都接受了,想其他办法,返回原籍考试或明年再考。“这十几个在灞桥买房的都是南阳油田的职工,省招办和省教育厅都接待过他们,一位副省长还专门责成西安市政府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积极与原籍部门的公安机关协调,办理户口回迁手续。”
据了解,家长们认为区、市招办和省招办的文件政策不一致,导致孩子失去报考资格。对此,陕西省教育厅对西安市招办提出了批评,认为他们应该依法行政。但郝春怀解释:西安市招办只在业务上归陕西省教育厅领导,在行政上归西安市领导。西安市文件跟省里文件不一致,陕西省教育厅无权干预,而只能将情况报给省招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