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经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审议,我省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经划定,现予发布:
本科一批院校理科为577分,文科为569分;
本科二批院校(不含计划单列的“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理科为508分,文科为504分;
本科体育院校文化课理科为305分,文科为302分,术科(全省统考)为74分;
本科艺术院校(含艺术本科一批、二批、三批院校)文化课文、理科均为271分。
其他批次(含本科艺术院校全省统考术科)的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分别于批次录取前划定发布。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6月26日
| 黑龙江 2008 年普通高校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 | ||
| 科类 / 批次 | 一批 | 二批 |
| 理工类 | 577 分 | 508 分 |
| 文史类 | 569 分 | 504 分 |
| 黑龙江 2007 年普通高校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 | ||
| 科类 / 批次 | 一批 | 二批 |
| 理工类 | 588 分 | 526 分 |
| 文史类 | 567 分 | 499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