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高考是我国目前最为严格的考试之一。但严格并不说明就无懈可击。在替考面前,强大的利益驱动总会找寻高考的弱点来进行攻击,如此次天水替考案,考试的当天上午替考生就被抓住,但中午麦积区招办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考点监考老师严查身份证、准考证等“两证一表”时,居然继续有替考生还在“顶风作案”。
假如那名考生不写错被替考者的姓名,假若每个替考者都熟知自己要替学生的个人信息、学校信息,假若组织者提前根据监考规律来重金收买监考者,替考便不啻为给国家高考玩的一个捉迷藏,最终“皆大欢喜”。唯一受到替考伤害的,就是那些被替考地区没有能力找人替考的学生和家长,以及替考者所在地区的考生和家长们,因为替考的不公平,让高考本身的弊端无形中被更大程度的“放大”。
高考替考损害了社会公平
另一方面,高考替考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但在某种程度上,替考的法律风险似乎不大,一是如果替考生未成年,舆论会同情,法律要保护;二是国家还没有专门的考试法约束。仅靠现行的考纪与刑法法条,似乎还无法从根本上震慑替考组织者。
从天水替考案来看,其替考规模越来越大,组织分工越来越细,但治安处罚法和刑法等均没有明确条文,说明如何处罚非考生的替考团伙。其原因在替考行为所侵犯和伤害的对象并不明确和具体。如天水替考案发生后,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罪”对组织者之一的张玉茹、魏成甲进行刑事拘留。至今,对于替考行为是不是适用这一罪名,社会上还是众说纷纭。
应以立法改革考试管理体系
由于我国尚未出台考试法等法律,使用传统的行政干预手段以及现行法律在解决、处理考试舞弊问题时,往往隔靴搔痒。因此,只有尽快以立法的形式改革考试管理体系,建立专门、独立的考试组织架构,通过考试法等专门的法律来规范高考的所有程序,明确考试的每一个环节的法律责任,才能对高考的各种舞弊行为实施惩戒和打击,才能用法律的严肃性来匹配国家考试的严肃性,使高考走向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让国家考试在每一个参考者面前,都真正实现宪法所赋予的人的平等权利。(来源:华商网-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