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民主与国体、政体的关系。
民主作为国家制度,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国家制度是社会
政治生活的法定规范。它既是特定社会中利益格局和
政治力量关系的集中表现,又是特定的统治阶级维护和实现利益要求而采取的治理形式的高度凝结。国家制度包括国体和政体,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因此,民主首先指国体(国家性质),即统治阶级的民主,与此同时,民主也是指政体,即统治阶级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
我国的国家制度包括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和我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可见,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特征的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以及我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
⒉准确掌握我国的国体与我国的政体,同样是本课的重点,也是《
政治常识》全书的重点。
⑴.我国的根本政体即我国的根本
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本课的核心内容、乃至全书的又-重点。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
政治制度,体现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又是建立我国的其它有关国家管理制度(或其它
政治制度)的基础。例如,我国的基本
政治制度(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
政治协商制度”)、我国的重要
政治制度(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等,都是由我国的根本
政治制度决定的。只有正确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进一步加深对我国国家性质和社会主义民主的认识;才能懂得我国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能实行西方的议会制;才能加深对我国
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解;才能理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
②.正确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应该深入领会如下问题:
a.当代国家政体的基本类型有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社会主义国家的政体必须是民主共和制。这是因为,社会主义国家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决定了人们的经济利益根本上是一致的,相应
政治地位是平等的,反映这种
政治关系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只能是民主共和制。民主共和制的具体形式多样,我国民主共和制的具体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
政治制度,决不是随心所欲决定的,而是由该国的具体国情(民族传统、阶级力量对比、所处国际环境、
历史条件等)决定的。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民主共和制具体形式,是由我国的
历史条件和具体国情决定的。
b.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要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
政治的高度把握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根本
政治制度。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
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政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政治的重要内容。
还要从经济体制改革和
政治体制改革、实现新世纪的发展战略目标上把握坚持和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例如,我国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是由我国的根本
政治制度决定的。正确理解我国“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教材主要强调了要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即在新的
历史条件下,必须更好地坚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方针。总的原则应当是:既要有体现全局利益的统一性,又要有统一指导下兼顾局部利益的灵活性;既要有维护国家宏观调控权的集中,又要在集中指导下赋予地方必要的自主权力。而处理好这种关系不能仅仅理解为解决“分权”问题,更重要的应当是转变政府职能、搞好机构改革,以保障通过我国的根本
政治制度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性质。正如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的:机构庞大,人员臃肿,政企不分,官僚主义严重,直接阻碍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影响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