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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

2005年6月25日 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 字体:[ ]

  (3)我国公民与国家之所以能形成和谐统一关系,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公民与国家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关于第二节的教法建议

(一)本课有三个重要的原则,需要深刻理解这些知识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这一原则是对公民权利义务平等性的一种确认。这里的平等是指在法律实施上的平等而非立法平等,也不指旨在消灭一切差别的绝对平均主义。

  2.公民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权利义务的一致性是社会主义的宪法原则。教师在讲解二者关系时,应结合宪法42条和46条指出有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3.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教师可从我国的社会制度、经济基础和国家性质来分析为何二者必须结合。

(二)、在本节的教学中,需要注意两组不同但又易混淆的概念:

  1、公民与人民的区别

  公民是指取得某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人民是指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

  公民和人民在我国的区别主要有:

  2、权力和权利的区别

  权力,一般是指政治上的强制力量或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它总是和服从联系在一起,在任何社会,都有一定权力,同时也必须有一定的服从。

  权利是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指法律赋予人们的权力和利益。权利是义务相对而存在的。

关于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的教学设计方案


  导入新课
  前面我们学习国家机构的组织与活动原则,其中有一个原则,就是依法治国的原则。
  教师提问:什么是依法治国的原则?如何正确理解这一原则?
  (学生回答。)
  教师导入新课:从对依法治国原则的理解中,我们可以看出,治理国家,不仅仅是政党的事,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具有管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那么,公民有哪些政治权利?公民如何行使这些政治权利?人民如何管理国家,国家如何保证公民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这是我们今天这节课所要研究的问题。

  国家的活动虽然是一定阶级意志的体现与维护,但任何国家的活动都必须有本国公民参与,国家与公民之间要形成一定的法律关系,那么,国家与公民之间,形成怎样的关系?下面我讲:
  第二节我国公民与国家的体系(板书)
  从法律上说,国家对公民应实施哪些责任?公民对国家应履行哪些义务?这是本节我们将要研究的问题。


一、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板书)
  请同学们一起研究和讨论二组概念:公民与人民;权力与权利。
  (同学议论,教师归纳)
  公民的含义及公民及人民的区别:
  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国籍的人。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见,国籍是一个人作为某一项国家公民的资格。公民和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公民是个法律概念。一个人取得了某一国家的国籍,就是这个国家的公民,他就可以享有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必须发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如果他侨居在国外,他也受所属国家外交机构的保护。
  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人民的范围不包括敌人在内。使用人民这个概念,便于在政治上划分敌我。人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内容。在我国现阶段,人民是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我国,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公民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全体社会成员。其中,人民占绝大多数,专政对象只占极少数。被专政的敌人虽然也包括在公民范围之内,但并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基本权利,也不能履行公民的某些义务。


  权利与权利:
  权力,一般是指政治上的强制力量或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总是和服从联结在一起。任何国有,都要有一定的权力,同时,也必须有一定的服从。权力分为政治权力、经济权力、宗教权力等。我们使用的权力一般是指政治上的强制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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