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_教学_论文

中教网 >> 教育论文 >> 美术论文 >> 学校美育的重新定位和现代建构

学校美育的重新定位和现代建构

2005年12月22日 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未知 字体:[ ]

    再从教育领域的发展趋势来看,人们对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学校教育的任务和目标的认识已日趋 明确、日趋一致。党的“十四大”制定了“必须把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的宏伟战略目标,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又郑重告诫全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现代化的实现,最终 取决于国民素质的提高和人才的培养。《中国教育改革的发展纲要》指出:“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 质,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这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条必由之路。”最近江泽民总 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又一次地重申了上述基本精神。由此可见,从中央开始,已经明确认识到 ,人的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应成为当前教育工作的中心。另外,在《纲要》关于美育的论述中明确指出:“美育 对于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具有重要作用。”这 可以看作是上述认识在学校美育中的具体化。这些基本精神和思想对当前学校美育的重新定位和建构无疑具有 重要的指导意义。
   
    提出学校美育的重新定位和建构这一目标,也是针对以往美育所存在的问题,具有现实的必要性。
    首先,建国以来,学校美育在教育方针中的地位几经起落,一直处于不稳定的状况。在50年代初期(1952) 教育部所颁布的关于幼儿园、小学、中学的三个《暂行规程》中,都将美育列为与德、智、体育同等的地位, 强调美育在整个教育机制中的重要意义。但在1957年制定的教育方针中却取消了美育的位置,后来在越来越左 的政治路线影响之下,导致了当时学校教育中忽视甚至取消美育的后果。在中共中央八届九中全会(1961)以后 ,随着“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的贯彻,针对教育领域中左的倾向,人们又重提美育在学校教育中的 地位和作用,并在不长的一段时间内取得明显的效果。但是不久后“文革”一起,美育被当作封、资、修的东 西而遭到无情的荡涤,在十年浩劫中,美育在教育领域中几乎绝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春风 的吹拂使得教育领域万物复苏、百废待兴,而美育也再次被提上学校教育的议事日程,1981年颁布的《全日制 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中增加了培养学生审美能力的内容,1986年全国人大通过“义务教育法” ,当时的教委负责人对该法所作的说明中指出,在中小学教育中应当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方针。特别要提 到的是,在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专节论述了美育的重要性。但是目 前美育的内容尚未被列入教育方针,还没有取得立法的地位,目前教育方针仍然采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 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提法,与《纲要》的精神还存在着不相一致之处。
    其次,对于美育的本质还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一些流行的观念还未得到有力的纠正。一种观点认为,美 育是德育的一部分,从属于德育,美育是实现德育的工具、途径和辅助手段,这种观点过于强调美育与德育之 间的联系,但忽视了美育与德育之间的区别,以至取消了美育的独立性,否认美育在目的、内容、功能、方式 上的特殊性,不利于美育的展开。另一种观点认为,美育即艺术教育,是关于绘画、音乐、舞蹈等艺术技能、 技巧的培养。这种观点的不足在于将美育的功能限度缩小和降低了,仅仅局限于培养具体的技能、技巧的范围 ,而没有在塑造新型文化品格这一更高的层面上来认识美育的意义。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美育是一种情感教育 ,这是就美育与德、智、体育的分工而立论的,即认为德育是道德品质的教育,智育是知识、能力的教育,体 育是身体素质的教育,相对于此,美育则是情感的教育。这种分析是有道理的,但又是不够的,因为美育的目 标不仅仅在于情感教育,还在于人文品格的塑造,人文品格的丰富内涵并非情感生活一端可以囊括,故仅谈情 感教育有以偏概全之弊,有可能取消美育的丰富性。

本文章共5页,当前在第2页  1  2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