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试用比较的方法,对三地的初级中学
音乐教学大纲进行比较、分析,以期更好地借鉴两地的经验,进一步 修改完善我国初中的
音乐教学大纲,促进我国
音乐教育的
课程改革。
香港、台湾两地的文化教育与内地同一根源,有着许多共同点,彼此各具特色,相同之中有差异。为更好 地借鉴两地的经验,找出其共同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以求进一步充实完善我国义务教育初中
音乐教学大纲,促 进我国
音乐教育的
课程改革, 笔者试图用比较的方法, 对内地1992年颁布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初中音 乐教学大纲》(简称试用大纲)、香港课程发展委员会1986年公布的《
音乐科课程纲要》(简称香港纲要)和 台湾教育部1983年颁布的《国民中学
音乐课程标准》(简称台湾标准)进行比较分析,以供将来修订我国义务 教育初中
音乐教学大纲时参考。
一、教学目标(目的)比较
试用大纲教学目的:
“突出
音乐学科的特点,把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的教育和集体主义精神的培养,渗 透到
音乐教育之中。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启迪智慧,陶 冶情操,提高审美意识,使学生身心得到健康的发展。在小学教学的基础上,增强学生对
音乐的兴趣、爱好, 掌握
音乐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使学生具有独立视唱简单乐谱的能力。了解我国各族优秀的民族民间
音乐, 激发学生热爱祖国
音乐艺术的感情和民族自豪感、自信心,了解外国的优秀
音乐作品,扩大视野,使学生具有 一定
音乐鉴赏的能力。”
香港纲要教学目的:
“提高学生对
音乐的
鉴赏能力,使他们对所听的
音乐能有更深的了解和感受。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让学 生通过创作
活动来表达自我。增进学生歌唱及演奏的技巧。增强学生在
音乐方面的读、写能力。”
台湾标准教学目的:
“增进学生爱好
音乐,欣赏
音乐之兴趣,并提高其欣赏能力。培养学生演唱歌曲与演奏乐器之技能,创作
音乐之兴趣。增进学生
音乐基本知识,发展读谱能力。辅导学生体验传统及创新的民族
音乐。涵养审美能力, 陶冶生活情趣,养成学生快乐活泼奋发进取之精神,及乐群合作、忠勇爱国之情操。”
目标比较评述:
共同点
试用大纲、香港纲要、台湾标准均强调
音乐基础知识的教育和基本技能的训练。注重培养审美能力与对音 乐的
鉴赏力,通过
音乐陶冶生活情趣和激发爱国情操方面,试用大纲、台湾标准则比较明确。
差异点
试用大纲着重通过
音乐教育,激发学生爱国热情,以及陶冶情操,使学生身心健康。香港纲要提出学生通 过创作
活动来表达自我和增进演奏技巧、读、写能力。台湾标准把演奏乐器技能和培养创作兴趣列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