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作为一门艺术课程,在中学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让学生在掌握一定
音乐知识的基础上使其具有理解
音乐 的基本能力,从而使精神受到陶冶,心理素质得到提高。具体来说,中学
音乐教学的主要任务应当是让学生具 有较为准确的感觉和感受
音乐的能力。
按理说,凡具有听觉的
生物就该具有感觉
音乐的能力,但这种感觉未必准确,因为
音乐并非单指声音而言 ,它不仅包括声音的高低、长短、强弱,还包括声音所表达的气氛、感情、形象,平常所说的“对牛弹琴”, 即指对
音乐所表现的气氛、感情、形象的不理解,让学生对各种
音乐符号的学习、记忆,以及视唱、听写练习 等等,都是为了让学生对声音的高低、长短、强弱具有较为准确的感觉,这是
音乐的基本常识,是理解
音乐的 基础。
对
音乐所表现的气氛、感情、形象的感觉属于理解
音乐的范畴,是感受
音乐,因为只有理解
音乐才有可能 使精神受到陶冶,故在中学
音乐教学中应视为重点任务去完成,这方面的任务主要体现在欣赏教学当中,在全 国统编的中学
音乐教材中,欣赏教学内容的确也占了较大的比重。但就课本的要求来看,在欣赏教学中基本上 是让学生按照
教材的规定,在
教师引导下去听、去想。对于理解能力还不太强的学生来讲,这样做当然是必要 的。但由于人们对
音乐的感受能受环境和心情等因素的影响,所以,同一段
音乐对不同心情的学生来说,完全 有可能引发出不同的心理反映,特别在不公开作品标题和不进行引导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因此,在
音乐欣赏教 学中,应当允许学生对相同
音乐有不同的理解和感受。只要学生听后所产生的心理反映是有道理的,而且的确 引发出了符合本人心情的联想与想象,
教师就应当给予承认,因为
音乐的作用就在于引发听者的心理反映,而 这种反映并非仅仅局限于该段
音乐的标题。实践证明,在欣赏教学中给学生一个能使想象自由驰骋的空间,不 仅不会影响教学任务的完成,而且有可能收到意外的效果。如本人在让学生欣赏古曲《阳关三叠》时,竟然有 个学生联想起自己家中亲人别离时的情景,故听得感情十分投入,经他一讲,给了全班同学一个很好的启迪, 对帮助同学们理解这段
音乐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可见
音乐欣赏教学作为一种引发心理反映的手段,其最终目的 是为了使学生的精神受到陶冶,绝非只限于让学生联想符合作品的标题即了事。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听者的心 情不同,引发出的心理反映有别是可能的,但对
音乐所表现的感情的理解是不应该有分歧的(因为正常人产生 感情的心理基因是相同的),如果有个别学生对感情的理解与大家出现分歧,必定是由于某种特殊原因而导致 产生了特殊的心理障碍,切莫轻易否定,要细心地诱导并研究,说不定会有新发现。
因为凡声音都能导致人们产生心理反映,所以人们对
音乐的感觉和感受往往同时产生,故而对
音乐感觉和 感受能力的培养也不能割裂进行。上述浅见错对与否,希望能得到专家和同行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