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表面来看,
音乐知识的教学是纯粹的认知性教学,与感悟
音乐无关,实际上并非如此。
音乐知识是对音 乐现象、
音乐符号的逻辑性界定和诠注,或是人对
音乐感受经验的抽象表达。因此,
音乐知识教学除具有文化 承传目的和培养学生对
音乐的逻辑性、抽象性的理解力之外,还具有培养学生对
音乐感受力的辅助作用。
音乐 感受力是一种以形象思维
活动为主的情感判断力。通过
音乐知识的教学,强化了学生对
音乐的逻辑思维能力。 它有助于学生在
音乐感悟中形象思维
活动的定位和情感
活动的定势。在这里,逻辑抽象思维对形象思维和情感
活动起支持作用,它促进了
音乐感受力的发展,这是
音乐教育所特有的规律性。另一方面,
音乐知识教学并不 是完全的抽象和逻辑界定,而总是把概念界定与感悟
音乐紧密结合起来的——或者以感悟某个
音乐对象来印证 某个
音乐概念,或是从某个概念出发来感悟某个相对应的
音乐对象,这是
音乐教学的一般常规。在这里,感悟
音乐既是手段也是目的。可想而知,
音乐知识教学只是从概念到概念,既不可能达到认知的目的,更不可能实 现培养
音乐感受力的目的。如果
音乐知识的教学是以认知
音乐知识本身为终极目的,那么,
音乐教育功能仅仅 实现了其文化承传的作用,便失去了小学
音乐教育在现实社会存在的基础。
小学
音乐课中的听觉训练内容其教学目的是显而易见的,它是纯粹的
音乐感受力的培养内容。只不过教学 中感悟的不是
音乐作品,更多是感悟构成
音乐的基本要素,通过对
音乐要素的感悟来培养
音乐感受力,全部听 觉训练教学
活动就是感悟
音乐活动。
并非小学
音乐教学排斥认知
活动,相反,作为一种基本的教育手段和方法,所有教学内容中都是会运用到 ,否则,教学就无法进行。问题的关键在于,认知
活动不仅是为了获得认知,而更多的认知目的是为学生更好 的感悟
音乐服务的,本末不能倒置。一般认为,小学阶段是掌握
音乐技能的最佳年龄段。作为课外
活动,广泛 适度地开展一些具有特色的
音乐技能训练是可取的,但课堂上的
教材教学,
音乐技能训练的范围、内容、程度 一定要把握适度,要以感悟
音乐为重点,为学生
音乐基本素质的良好和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小学
音乐教学中存在的这种重知识认知和技能训练的倾向有其客观原因。一方面,学生的
音乐感受力等素 质的发展和提高,的确是一个难以考测的能力素质,目前,教育界还没有一个认可的评估标准和考测办法。如 果
教师的教学重点放在了对这种能力素质的培养上,教学成果难以显现,更不易被人们认可。这样,实施这种 能力素质教育就缺乏动力和大环境的配合;另一方面,诸多学校管理者缺乏对小学
音乐教育目标及
音乐教育特 点的科学认识,教学引导上,特别是教学评估上死搬硬套
语文、
数学等学科的评估方法,
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 学习总是以
音乐知识掌握的量,识谱、歌唱等技能的提高程度等内容来衡量
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生的学习成绩 。在这种导向作用下,学生
音乐感受力的培养被弱化了,真正要实现的教学目标被忽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