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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中心 理关系 明过程 提要求

2007年9月10日 来源:网友供稿 作者:未知 字体:[ ]

“认识的根本任务”是高二《思想政治教材第五课中的一个重点。如何讲好这一重点内容呢?笔者认为,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承上启下,扣住一个中心——透过现象认识本质

本课两节共设五个框题,围绕“透过现象认识本质”这一中心展开论述。第一框题讲事物的现象和本质的区别与联系;第二框题讲为什么要透过现象认识本质;第三、四框题讲认识事物的本质必须创造两个条件;第五框题强调认识事物的本质是一个不断深化、不断发展的过程。概括起来,实际上是三个问题:什么是现象和本质?为什么要透过现象认识本质?怎样透过现象认识本质?“认识的根本任务”这一框题是集中回答第二个问题的。所以,讲授本框必须扣住中心问题——透过现象认识本质,做到在内容上承上启下。

教材第一框题介绍的是事物的现象和本质的关系。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现象和本质,现象和本质的存在是客观的、普遍的,它们既相互区别、相互对立,又相互依赖、不可分割。现象与本质是有区别的,所以,人们的认识不能停留在现象上,而要透过现象揭示本质。现象与本质之间联系的客观性,决定了科学认识的可能性,即人们能够透过现象认识本质。教材编者把“认识的根本任务”设置在“事物都有自己的现象和本质,本质与现象既相互区别又紧密联系”之后,自然地承接了第一个问题,集中回答第二个问题——为什么要透过现象认识本质?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是由现象到本质、由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的不断深化的过程。只有认识了事物的本质,才能抓住事物的根本性质;只有抓住事物本质的认识,才是更高级的认识;只有抓住事物本质的高级认识,才能对人的实践活动产生巨大的指导作用。认识的根本任务就是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透过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在此基础上,就自然地引出了第三个问题——如何透过现象认识本质?

“认识的根本任务”这一框题是第一节教学内容的落脚点,在逻辑上又与下一节教学内容紧密相连。在教学中,要准确地把握这一框题在全课处于核心地位,紧扣中心展开分析说明。

二、对比分析,理清一个关系——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关系

感性认识是人们的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各个片面、事物的外部联系的认识。它以直接感受为特点,以事物的现象为内容,是认识的初级阶段。理性认识是人们借助抽象思维把握的关于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的认识。它以抽象性、间接性为特点,以事物的本质为内容,是认识的高级阶段。在内容上,感性认识的对象是事物的现象,理性认识的对象是事物的本质;在形式上,感性认识是人凭借感官并以感觉、知觉、表象等具体形象形式直接反映事物,理性认识则是人脑在感性材料的基础上以概念、判断、推理等抽象思维形式反映事物。所以,二者在内容和形式上有着质的不同。正因为感性认识是认识过程的起点,是认识的低级阶段,所以,我们必须把它上升到理性认识。这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是统一的,感性认识有待于深化、发展、上升为理性认识;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没有感性认识也就没有理性认识。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是人类认识的规律,认识的根本任务就在于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当然,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发展不是自然实现的,而是一个能动的过程,是人的自觉能动性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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