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设计教材的展开顺序(或组织顺序、编排体系)时,既不能违背学生的发展心理和学习心理特点,也要考虑教材内容中各部分学习内容之间本身固有的逻辑联系以及教材之间的联系。
在设计教材展开顺序时,如何处理学科内容的逻辑体系与学生心理发展特点之间的矛盾,这一问题来源于课程实践,因此是教材编制工作者必然面对并加以研究的。
对于这一对矛盾的正确认识应该是:把学科知识的逻辑系统性与学生的认知发展规律的恰当结合看作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因为儿童的思维和所形成的认知结构是在不断发展的,所以教材组织的逻辑系统性的水平也要随着逐步改变和提高。一般地说,在低年级要较多地考虑儿童的认知发展特点,同时适当注意教学内容的逻辑系统性;在高年级可以较多地注意学科知识的逻辑系统性,但是也要注意根据内容的抽象程度和学生的认知特点,对学科知识的逻辑系统做适当的调整,以设计出最佳的学习顺序。(《小学数学教育改革文集》,第47-48页)
在设计教材的展开顺序时,如何对学科内容的逻辑体系进行重建,使之符合学生的发展心理特点和学习心理特点,国外学者进行了不少探索。如对于如何依据学生发展心理特点组织科目,布鲁纳、皮亚杰等学者,已进行了不少深入的探索。对于如何依据学习者的学习心理特点来组织教材,奥苏伯尔、加涅等学者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这些都值得我们参考和借鉴。(见前述各节)
下面,主要介绍我国教材编制者们所进行的研究和探索。
1.发展心理与教材展开顺序
在我国近年来开展的课程改革运动中,对如何依据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来对学科内容的逻辑体系进行改造,从而设计出合理的教材组织方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如:
传统语文科是以语文的知识技能为教材组织的主系统。即按文章的结构单位和文章体裁的种类排列教材内容的先后次序。如小学依次进行字、词、句、篇的学习,初中依次进行记叙、说明、议论三种文体的学习,高中也依次进行比较复杂的记叙、说明、议论三种文体的学习。但语文科的教材性质是社会交际工具性,其教材目标就是发展学生的语言交际能力。而在中小学生个体成长的过程中,这些能力的发展是有先后次序的。因为在每个年龄阶段,学生从事的主导活动不同。而语言的发展由这个阶段的主导活动所决定;主导活动不同,活动中使用的语言所发挥的交际功能也就不同;对学生而言,得到锻炼和发展的语言能力也就不同。因此,必须以学生语言交际能力发展的年龄特点为依据重新设计语文科的教材组织,从而分阶段地、有重点地对学生的语言能力加以培养。如上海市实验学校设计的一至十年级的语文科展开过程是这样的(《课程发展与社会进步》,第69-70页;《走向未来的学校》,第59-60页):
小学阶段(一至四年级,6-10岁):进入小学阶段后,学习书本知识代替了游戏而成为儿童的主导活动,对书面信息的概括和交流逐渐成为他们语言的主要功能。因此,小学阶段的学习应着重发展语言的信息概括能力和表达真情实感的语言能力。字、词、句、篇的学习应成为儿童的学习内容,但仅仅记叙文体是不够的,还应结合各门教材的学习,帮助学生掌握科学性的文体。
初中阶段(五至七年级,11-13岁):初中阶段的学生除学习教科书外,还积极参加各种课外校外活动和团队活动,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成为他们的主导活动,在这些活动中,语言主要发挥个别影响功能。因此,初中阶段应着重发展语言的个别影响能力,促使学生掌握记叙、说明、议论、应用等文体,学会根据不同场合和不同对象,确定不同的表达方法。
高中阶段(八至十年级,14-16岁):高中阶段职业定向活动逐渐成为学生的主导活动,因此应着重发展语言的自我教育功能和创造功能。这时必须让学生系统地学习国内外文学名著,从语言文字入手理解作家的思想感情,提高观察能力,丰富审美情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