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纲》关于“教学目的”从知识、能力和思品教育三个方面提出,将过去的“培养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改为“培养初步的思维能力”,思维的外延更宽,不仅只培养逻辑思维,还有直觉思维、形象思维能力的培养。第3条还增加了“使学生具有学习数学的兴趣,树立学好数学的信心”,注重了以数学知识为载体的人格教育。在教学要求方面对上述目的结合教学内容给予了具体的说明,也增加了一些体现新的教育理念的语言,但从整体上看,教学目的还基本上局限于知识与技能范畴。
课程标准在课程目标部分按“总体目标”和“学段目标”分别阐述。将课程目标设置为“发展性领域”和“知识技能领域”,并把发展性目标放在知识与技能目标之前。发展领域目标包括对数学的认识、情感体验、数学思维和解决问题四个方面。具体讲,要使学生通过数学学习对数学与自然及人类社会的联系、数学的文化价值、数学知识的特征及探索过程有所认识;使学生的兴趣及动机、自信与意志、态度与习惯等方面有所发展;使学生在定量思维、空间观念、逻辑推理方面有所发展;使学生对提出问题、理解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应用意识方面有所发展。一个中心,就是要促进学生整体素质“全面、持续、和谐的发展”。新课程标准在分段目标的制订和内容标准的确定上都是围绕这一中心展开的。课程标准在总体目标中阐述了“知识与技能”同“数学思考、解决问题、情感与态度”的辩证关系,强调它们是一个密切联系的有机整体,对人的发展的重要作用。在学段目标中还对这四个方面分学段给予具体阐述。
(5)内容标准的重组
现行《大纲》在教学内容的确定和安排上根据九年义务教育的性质和任务,适应社会和儿童发展的需要,选择日常生活和进一步学习所必需的、学生能够接受的、最基础的数学知识作为必学内容。同时也考虑了我国各地区发展的不平衡和学校条件的差异,适当安排了一些选学内容。修订时对部分教学内容作了具体的增、删、减等工作。教学内容上的变化,如根据乘法的意义和乘法算式中各部分的名称将3个5可以写作3×5,也可写作5×3。 3 ×5读作3乘5,3和5都是乘数(也可叫因数)。除法的含义不给出“第一种分法”和“第二种分法”等名称。将重量单位改为质量单位,整小数应用题计算步骤≤3步,分数、百分数应用题计算步骤≤2步,四则混合运算步骤≤3步。几何图形的学习顺序改为:立体一平面一立体。三角形内角和由过去的选学内容变为必学内容。量的计量和统计知识适当提前学习。将珠算作为一种计算工具介绍,不要求用珠算运算,增加了实践活动。低年级结合学生的
生活实际,高年级结合学生的生活实际和简单的社会问题安排实践活动。所有这些变化只是对知识的局部增减和调整,其内容结构没有根本性的改变。
这里将五年制或六年制的小学数学教学内容分为七大类,归纳如下:①数与计算;②量与计量;③几何初步知识;④代数初步知识;⑤比和比例;⑥应用题;⑦统计初步知识。
课程标准在各个学段中,安排了“数与代数”、“空间与图形”、“统计与概率”、“实践与综合应用”四个学习领域,内容结构如下:

新课程标准将现行《大纲》教学内容中的“量与计量”并入“空间与图形”之中,更加重视量与量的单位的实际意义,这有利于发展学生的空间观念;不再设“应用题”教学单元,并且减少了复杂应用题,用算术方法解的反叙应用题作为思考题出现,降低了要求;将小学应用题教学与运算教学紧密结合,让学生在建立数学概念、原理和方法的过程中理解和解答应用题,发展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和运算意义解决问题的能力。传统的算术应用题独立成章,过于注重问题的类型和固定解法,对问题的实际背景并不关注,并且人为编造痕迹明显、技巧性过强,对于小学生今后的数学学习和生活并没有决定性的作用,极易导致数学学习上的大量“问题儿童”,使教学进入恶性循环。课程标准大力精简了缺乏实际背景和技巧性过高的算术应用题;选择了现实的、真实的、有趣的和具有探索价值的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数学问题;提倡运用图画、表格、文字等多种形式创设问题情景;要求问题有一定的开放性,条件可以不充分,答案可以不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