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应该如何看待音乐课程中的“知识与技能”目标?
基础教育中的任何课程,只要是一门学科,必然会有系统的知识和技能体系。因此,对于基础音乐教育来说,知识与技能的教学是必要的,这既是人的整体素质中的音乐文化素质的需要,同时也为学生进一步学习音乐奠定了基础,为学生在音乐上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平台。
但是,由于以往对音乐知识与技能的认识存在严重误区,单纯地以乐理知识和识谱技能作为音乐知识与技能的主体,并过分强化了知识的理性色彩和技能的技术作用,从而导致了音乐知识与技能的片面化倾向,造成了学生对音乐知识与技能学习的恐惧与厌烦心理。
基础教育中新的音乐知识与技能观认为,音乐知识不仅仅体现为乐理知识,它还包括音乐基本表现要素和音乐常见结构以及音乐体裁、形式等知识,尤其是涵盖了音乐创作知识和音乐历史知识,以及音乐与相关文化艺术方面的知识。音乐技能不是仅仅体现为视唱、练耳、识谱等方面,也不只是发声、共鸣、咬字吐字等歌唱技术层面,更为重要的是把乐谱的学习与运用或歌唱技能的训练与培养放在整体音乐实践中进行,将其视为音乐表现活动的一个环节和组成部分,这样才有利于构成基础音乐教育知识与技能的整体体系。
此外,在知识与技能的教学方式上,也需作根本的改变。既要改变音乐教学中单纯传授音乐知识,以讲授代替体验的理性方式,又要改变机械训练音乐技能,以枯燥练习代替探索、研究的倾向。应把音乐知识与技能的学习,放在丰富的、生动的具体的音乐实践活动中,同情感、态度、兴趣、智慧等因素紧密结合,通过体验、探究、合作、综合等方式和过程来得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