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主动参与。要有强烈的参与意识和合作意识,要求学生人人主动积极地投身其中,善于与他人合作,这是综合性学习的保证;所以在第一学段要求对提出的问题"共同讨论""热心参加校园、社区活动",第二学段要求"在活动中学习语文,学会合作",第四学段进一步提出"体验合作与成功的喜悦"。
四是勤于动手。综合性学习主要体现为语文知识的综合运用、听说读写能力的整体发展、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的沟通、书本学习与实践活动的紧密结合,因此实践是第一位的。能在多学科的交叉中体现语文知识和能力的实际运用,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这是综合性学习的目的;所以在第一学段要求在活动中"用口头或图文等方式""表达自己的观察所得""自己的见闻和想法",第二学段要求"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中,尝试运用语文知识和能力解决简单问题",第三学段要求"利用图书馆、网络等信息渠道获取资料,尝试写简单的研究报告","策划简单的校园活动和社会活动,对所策划的主题进行讨论和分析,学写活动计划和活动总结",第四学段要求在选出研究主题、制订简单的研究计划后,"从报刊、书籍或其他媒体中获取有关资料,讨论分析问题,独立或合作写出简单的研究报告",还有"搜集资料,调查访问,相互讨论,能用文字、图表、图画、照片等展示学习成果",无不意在培养学生的实际综合运用能力。
当然,综合性学习的内容和形式是多样的,标准只是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提出了一些建议,带有举例性质,不必也不能遍举,阶段目标中的设定具有开放性,给学校、学生和教材编写者留下了很大的创造空间。
在我们关于课程目标的对话即将结束之际,需要说明的是,课程目标的设定是否科学,只有在语文教学的反复实验中才能加以验证,我们热切期盼着各种实验教材编写者和广大实验区师生,用自己的实践来丰富、发展、补充、修正《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 (实验稿)中初步设定的课程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