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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学习《新大纲》所想到的--作

2005年4月22日 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 字体:[ ]

                作即作文,修订版《大纲》改称为“习作”。如果用修订报《大纲》与试用版《大纲》(以下简称原《大纲》)相比,作文这一部分恐怕是变更最大的一部分。具体地说,修订版《大纲》较原《大纲》作了如下“修订”。

  第一,淡化了文体。

  首先,修订版《大纲》将“作文”改定为“习作”,就明确地告诉我们,小学生的习作,既不是成人的写作,更不是文学创作,只是一种书面表达的练习;其次,修订版《大纲》不再提“以学写记叙文为主”,只是要求小学生“能把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象写出来”;另外,修订版《大纲》对学写应用文的要求,只涉及了日记、书信、读书笔记三种。删去了原《大纲》中“能写留言条”、“学写表扬稿”、“学写会议记录”的要求。

  第二,降低了要求。

  一是降低了对文章结构的要求,把原《大纲》中的“有中心”、“有条理”降为“有一定条理”。二是降低了对语言规格的要求,将原来的“用恰当的语言文字表达出来”,改成了“语句通顺”。

  第三,强调了乐于表达、自由表达。

  低年级强调“对于写话有兴趣,乐于把自己想说的话写下来”;中年级强调“能够不拘形式,自由地把自己的见闻和想象写出来”;高年级强调“习作指导要有利于学生开阔思路,自由表达”。总之,要变“要我写”为“我要写”。

  第四,强调了写实与想象并重。

  对此,修订版《大纲》虽然没有在“教学的总要求”中明文列出,但对各年段的要求中却提出了详细的说明。

  第五,强调了成文的速度。

  为此,修订版《大纲》提出了高年级的学生“40分钟能完成400字左右的习作”的要求。

  总括如上的“修订”意见,应该说,修订版《大纲》是采取了“加减整合”的方式,提出了作文教学的新要求和新思路。

  长期以来,作文是师生都深感困惑的大难题。这其中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

  说到客观原因,主要有这样几条:一是人类运用口语进行交际的历史和运用书面语进行交际的历史相比,二者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正如上文所说,人类运用口语进行交际已经有几百万年的历史了,而文字自诞生之日算起,至今也不过有几千年的历史。按照进化论的观点,这两种在表面上虽然有着千丝万缕联系,但由于进化时间长短的缘故,其进化程度也必然会有十分显著的差异;二是现代脑科学的有关规定已经证明:在人的大脑之中,分管听、说、读、写整个言语行为的四大言语中枢并不在同一脑区。按照《神经语言学》上的说法,言语表达中枢主要在布洛卡区,言语感受中枢主要在韦尼克区,阅读中枢主要在角回区,而相对独立的言语书写中枢则在爱克斯纳区。(参见王德春、吴本虎、王德林编著的《神经语言学),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2页)所以,若要实现“我手写我口”的愿望,就必须尽早接通语义中枢与书写中枢牢固的神经联系,一旦丧失了建构神经联系的关键期,没有给这种神经建构以足够的刺激,将使动笔表达变得异常的困难;三是由于人们在感知事物与动笔表达时渠道和方式的不同,也会给作文造成一定的困难。按照脑科学上的说法,人在感知外部世界时,客观事物的符号、声音、像和语义是一古脑儿地、整体进入大脑的,一旦要作文了,它所能使用的文字符号却只能是线性的。因此,整体输入与线性倾吐之间,必然会有这样或那样的麻烦;四是口头语言尽管与书面语言有着大量的相似的地方,但这二者依然存在着许多的差异,将口语原封不动地搬进作文是行不通的。

  除客观原因之外,人为的主观因素也是造成“作文难”的重要原因之一。首先是对小学作文教学的定性、定位不准,不切实际地提高了教学要求。关于这一点,从以上修订版《大纲》与原《大纲》的比较中已经清晰地看到了;其次是教学方法的不科学。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实际是从文章学的定义出发来规范小学作文的。比如,中心突出、段落分明、说话得体、首尾呼应、用词恰当等等。既没有(或者是很少)考虑小学生的生活与学生的实际,也没有认真研究小学生特有的脑机制和思维的规律。另外,是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关键干扰,特别是应试教育的制约,更使得作文成了师生谈“作”色变的畏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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