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语交际"是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的重要内容,正确把握"口语交际"的目标和内容,研究"口语交际"的教学方法,对贯彻落实《语文标准》,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意义重大。
一、关于"口语交际"的目标和内容
《语文标准》明确地提出了义务教育阶段"口语交际"的总目标:使学生"具有日常口语交际的基本能力,在各种交际活动中,学会倾听、表达与交流,初步学会文明地进行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发展合作精神",并按九年一贯的思路,整体设计,分四个学段提出了阶段目标。这些目标,从现代社会对未来公民素质的要求出发,着眼于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对"口语交际"教学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对于"口语交际"的课程目标应注意到如下一些特点:
1.前瞻性。作为课程目标五个方面之一的"口语交际"目标,充分体现了课程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思想。如"学会文明地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发展合作精神","积极参加讨论,对感兴趣的话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努力用语言去打动他人","尊重对方、理解对方","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能就适当的话题作即席讲话和有准备的主题演讲,有自己的观点,有一定的说服力'等目标,都体现了现代社会对未来公民素质的要求。《语文标准》要求在口语交际教学中实现这些目标,实际上就是着眼于学生的明天,为学生将来的发展着想。
2.三维设计,整体提高。"口语交际"的教学目标,整合了"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过程和方法"、"知识和能力"三个维度的要求,三个方面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渗透,融为一体。既然是交际活动,双方在应对中的情感态度就十分重要,表现为人际交往的文明态度和语言修养,如自信心、勇气、诚恳、尊重对方、有主见、谈吐文雅等。《语文标准》的"口语交际"阶段目标,第一学段要求"有表达的自信心","与别人交谈,态度自然大方,有礼貌",第二学段要求"在交谈中能认真倾听,并能就不理解的地方向人请教,就不同的意见与人商讨",第三学段要求"与人交流能尊重、理解对方","在交际中注意语言美,抵制不文明的语言",第四学段要求"能注意对象和场合,学习文明得体地进行交流",都体现了在情感态度方面的导向。口语交际还重在参与交际过程,第一学段目标"积极参加讨论,对感兴趣的话题发表自己的意见",第三学段目标"乐于参加讨论,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第四学段"课堂内外讨论问题,能积极发表自己的看法",就分别体现了这样的要求。只有在以上这些前提之下,《语文标准》关于口语交际的技能要求,才有了意义。课程目标将多方面的要求整合交融,为的是真正培养学生的口语交际能力,提高人格素养和生存能力。
3.操作性。"口语交际"的课程目标,符合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也符合学生学习语文的规律,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为教科书选择、编拟、确定"口语交际"的教学内容提供了依据。如根据"听故事、看音像作品,能复述大意和精彩情节"这一目标,我们就可以在教学中安排"听故事,讲故事"、"听童话,演童话"之类的教学内容;根据"在交谈中能认真倾听,并能就不理解的地方向人请教,就不同的意见与人商量"的目标,我们就可以设计"向别人请教"、"学会商量"等教学内容。有些教学目标的独特视角还为"口语交际"教学提示了清晰的实施策略,如"听他人说话认真耐心,能抓住要点,并能简要转述"这一目标,就是要求教师教学时要在让学生"听"别人说话上下功夫,先引导学生"会听",在"听会了"的基础上再转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