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评价的取向主要有目标取向、过程取向和主体取向,不同的价值取向直接影响到课程评价的模式和方法。
目标取向的课程评价着重于判定教学结果是否达到预定的目标。为了便于评价,往往以外显的、可把握的、具体的行为目标来表述。目标取向追求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多采用科学化的定量方法。尽管这种评价简便易操作,但它忽视了过程、忽视了人丰富的内在变化,评价主体与客体对立。
过程取向的评价“强调把教师与学生在课程开发、实施以及教学运行过程中的全部情况都纳入评价范围,强调评价者与具体评价情境的交互作用,主张凡是具有教育价值的结果,不论其是否与预定目标相符合,都应当受到评价的支持与肯定”。
主体取向的评价认为老师和学生都是评价主体,评价是他们平等参与、协商,共同建构意义的过程。尤其强调评价主体的自我反思、自我评价的能力。后两种评价取向在方法上主张质化评价。艺术课程评价在扬弃目标取向的基础上,更多采用了过程取向和主体取向的评价,这使艺术课程的评价体现出以下的特点。
一、注重对学生整体发展的综合评价
艺术课程不仅仅关注对学生艺术知识与技能掌握程度以及整体艺术能力发展水平的评估,还强调对学生通过艺术的学习,在文化修养与情感、态度、价值观等人文素养上获得发展的评价。教师可以在艺术课程标准的指导下,结合标准规定的“艺术与生活”、“艺术与情感”、“艺术与文化”、“艺术与科学”四个方面的内容,制定科学的、可操作的评价标准并设计评价工具,开展对学生的整体评价。
·艺术与生活方面
主要针对学生能否积极地感受生活和自然,能否发现生活和自然中的艺术要素和组合方式,能否通过艺术作品发现生活的情趣,加深对生活的认识和热爱,能否用艺术的方式表现和美化生活等。
·艺术与情感方面
主要针对学生能否关注和感受到艺术作品的情感表现,能否用艺术的形式表达、交流自己的情感,能否自觉地用艺术的方式调节、梳理自己的情感等。
·艺术与文化方面
主要针对学生能否认同、尊重各民族的艺术文化传统,是否有兴趣了解艺术的历史和风格,能否捕捉到艺术作品和艺术表现所蕴涵的文化信息,能否积极地参与学校、社区的艺术文化活动等。
·艺术与科学方面
主要针对学生是否对艺术与科学的关系有所了解,是否能创造性地使用材料进行艺术创作和表现。
附:以下列举的是对主要艺术能力:感知、创造、反思的具体评价内容,供教师参考。
感知:
a.个人(或与同伴一起)是否能认真仔细地观看作品;
b.是否能认真研究艺术材料的物理特征和性质;
d.是否能识别和辨认其他艺术家作品的特征和性质;
e.是否对周围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有丰富的视觉感受。
创作:
工艺:
a.是否展示出对设计原理和要素的理解;
b.是否熟悉工具和设备,是否能安全、有效运用它们;
c.是否能对媒介材料熟练、适当地运用;
d.是否注意到工艺的细节部分。
创新:
a.观念上的创新
b.是否用“意象”、“形象化的描述”和“材料”进行试验;
c.是否具有“探险精神”和“出人意料”的行动;
d.是否具有与众不同的想法或创造性的思维。
思想观念与技能的结合情况:
a.是否能运用已有知识(人文的和技能的)和情感体验;
b.作品是否体现了自己在人文理解和技法技能方面取得的进步;
c.是否能适当接受和利用外来影响。
努力程度:
a.是否认真、仔细,是否积极参与,是否愿意承担义务;
b.是否坚持始终,是否勤奋进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