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价建议
以培养和发展学生科学素养为宗旨的化学课程需要与之相适应的评价体系。这一体系既要评价学生化学知识的掌握情况,更应重视对学生科学探究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评价。
对学生的学业评价注重评价与教学的协调统一,强调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并重。强化评价的诊断与发展功能,弱化评价的选拔与淘汰功能;强化评价的内在激励作用,弱化评价的外在诱因和压力作用。要改变过分追求评价的标准化和客观化的倾向,突出评价的整体性和综合性。
对评价的方式,本《标准》提出如下建议。
(一)重视学生自我评价对学习活动的促进作用
在重视教师及他人对学生学习状况进行评价的同时,更要重视学生个体的自我评价。学生自我评价可以采用建立化学学习档案的方式。学生在学习档案中收录化学学习的重要资料,包括单元知识总结、疑难问题及其解答、探究活动的设计方案与过程记录、收集的化学学习信息和资料、学习方法和策略、自我评价以及他人评价的结果等。
例如,学习"身边的化学物质"这一主题的有关内容时,可在学习档案中收录以下资料:
(1)自己或同伴收集到的有关化学物质的资料,如新闻和科技动态的剪报、图片、照片、实物等。
(2)学习空气、水与溶液、金属、生活中的化合物等项内容后,对这些物质的性质及其与社会生活关系的认识。
(3)有关学习氧气、二氧化碳气体的探究活动资料(包括提出的问题与假设、设计的方案、实验记录、对实验活动的自评和他评、对实验的反思与体会、问题讨论中的主要观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