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_课改_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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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

2005年12月14日 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 字体:[ ]

  (1)教师专业素质评价(1-12'GYM'4.2.2.2.1)
  体育教师的专业素质评价,应包括对教师职业道德、教学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三方面的考核评价。职业道德主要是指教师的敬业乐业精神以及对学生的热爱和尊重。
  教学能力主要包括对《标准》、教学内容的领会和掌握程度;对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方法的掌握及运用程度;从事体育教学必需的基本技能;激发和保持学生运动兴趣、促进学生形成体育锻炼习惯的能力;运用计算机和多媒体辅助教学以及开发和运用体育资源的能力等。教育科研能力主要包括学习能力和研究能力。
  (2)课堂教学评价(1-12'GYM'4.2.2.2.2)
  评价的目的是通过注重发展性的评价促进教学工作的不断改进。
  评价的内容包括教学目标、教学的组织和课的结构、教学内容的质与量、师生间的交流和关系、教学技巧和授课能力以及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等。
  教师教学评价既可用于对某一堂课的即时性评价,也可用于进行阶段性课程或整个课程的评价
  评价时应关注教学活动的有效性,即教学活动对达成教学目标的有效程度。同时,教学评价不但应注意教师教学行为的评价,还应该特别注意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反应和学习前后变化的评价
  3.评价的形式(1-12'GYM'4.2.2.3)
  教师教学评价主要采用教师自我评价和学生评价的形式进行,同时也可采用同行评价、专家评价和学生成绩分析等多种评价形式。评价时可根据《标准》的要求和实际情况,针对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两方面的内容制定适当的量表,做到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4.评价的组织实施(1-12'GYM'4.2.2.4)
  教师专业素质的综合评价,主要由领导和教师本人进行,同时采用同行评价的形式。一般可每学年进行一次。
教师的即时性自我评价,可以采用每堂课后在教学日志或教案上作简要评述的方式进行;由学生、同行或专家进行的即时性评价,可采用随机方式在每学期进行若干次;阶段性或课程教学实施的总体评价应在即时性评价的基础上,由学校组织至少每学期进行一次,并将评价结论和整改建议及时反馈给被评教师本人。

  (三)课程建设评价(1-12'GYM'4.2.3)
  1.评价的目的(1-12'GYM'4.2.3.1)
  课程建设评价是依据学校教育的总目标和体育与健康课程的任务,对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进行的周期性评价评价的目的是对体育与健康课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发现课程和课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时调整课程内容,改进教学和教学管理,促进课程的不断完善。
  2.评价的内容(1-12'GYM'4.2.3.2)
  课程建设评价主要对以下方面的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1)是否制定了课程规范性文件(包括课程实施计划、课程实施方案、班级教学计划)以及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完善程度;
  (2)是否建立了课程及教材的审查管理制度和课程评价制度,以及这些制度的实行情况;
  (3)课程体系、课程结构的完善程度和课程内容的先进性;
  (4)教材建设评价,包括教材建设的完善程度,教材在使用中表现出的优点和不足,教师、学生和学科专家对教材设计和编写的反应等;
  (5)课程实施保障状况,包括合格师资配备、师资培训、场地器材和经费方面的保障状况等;
  (6)课程目标的达成程度。
  3.评价方法与组织(1-12'GYM'4.2.3.3)
  《标准》是评价的基本依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课程建设评价,由教育部组织进行。地、市、县级行政区的课程建设评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进行。学校的课程建设评价由市、县及县级行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进行。
  在进行地方和学校课程建设评价时,首先由被评地区和单位组织自评,然后由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检查验收。被评地区、单位应写出自评结论和整改意见,评价部门应提出评价结论和整改建议,并及时反馈给被评地区和单位,以促进课程建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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