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设计思路(1-9'ELA'1.3)
《标准》采用国际通用的分级方式,将英语课程目标按照能力水平设为九个级别。该设计遵循了语言学习的规律和不同年龄段学生生理和心理发展的需求和特点,也考虑到我国民族众多,地域辽阔,经济和教育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旨在体现国家英语课程标准的整体性、灵活性和开放性。
国家英语课程要求从3年级起开设英语课程。《标准》第二级为6年级结束时应达到的基本要求;第五级为9年级结束时应达到的基本要求;第八级为高中毕业的基本要求。第三、四、六、七级为第二、五、八级之间的过渡级。过渡级别的设置既有利于对各层次教学的指导,又为课程的灵活性和开放性提供了依据。
英语课程分级目标结构如图1所示:
课程目标的级别不完全等同于基础教育阶段的各个年级。但是,分级目标对3~6年级、7~9年级和高中各学段或年级的教学和评价以及教材编写提供了循序渐进、稳步上升的指导性要求,有利于课程的整体实施。从3年级开设英语课程的学校,3、4年级应完成一级目标,5、6年级完成二级目标;7~9年级分别完成三、四、五级目标;高中阶段完成六、七、八级目标。第九级为外国语学校和外语特色学校高中毕业课程目标的指导级,该级别也可以作为部分学校少数英语特长学生基础教育阶段的培养方向。
各地区可以根据国家课程三级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当地的条件和需要,适当调整相应学段英语课程的目标。教育基础和师资条件暂不具备的地区或学校,以及把英语作为第二外语开设的学校,可以适当降低相应学段英语课程目标的要求。英语教育基础和条件较好的(如从1年级起就开设英语课程的地区或学校),在不加重学生负担的前提下,可以适当提高相应学段级别的要求。
*备注:高中阶段英语课程的目标要求将可能在教育部新的高中课程计划确定之后作相应的调整。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1-9'ELA'2)
基础教育阶段英语课程的总体目标是培养学生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的形成建立在学生语言技能、语言知识、情感态度、学习策略和文化意识等素养整体发展的基础上。语言知识和语言技能是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的基础,文化意识是得体运用语言的保证。情感态度是影响学生学习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学习策略是提高学习效率、发展自主学习能力的保证。这五个方面共同促进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的形成。课程目标结构如图2所示。
基础教育阶段英语课程目标的各个级别均以学生语言技能、语言知识、情感态度、学习策略和文化意识五个方面的综合行为表现为基础进行总体描述。以下是本课程一级至九级应达到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目标,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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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目标总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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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1-9'ELA'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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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1-9'ELA'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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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1-9'ELA'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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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1-9'ELA'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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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 (1-9'ELA'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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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 (1-9'ELA'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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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 (1-9'ELA'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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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 (1-9'ELA'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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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
(1-9'ELA'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