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内容标准(1-9'FA'3)
内容标准是本《标准》中最具体、丰富的部分,为了便于阅读,对其基本特征和结构作如下说明:
1.本《标准》根据美术学习活动方式分成四个学习领域,即"造型·表现"、"设计·应用"、"欣赏·评述"和"综合·探索";将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美术学习分成四个学段,即第一学段:1~2年级;第二学段:3~4年级;第三学段:5~6年级;第四学段:7~9年级。
2.如何处理四个学习领域在课时总量中比例关系的建议。
3.对内容标准基本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的说明。
4.对四个学习领域的范围、意义、学习目标及教学方式的说明。
5.分学段提出各学习领域的内容标准以及相关教学活动建议和评价建议。
一、内容说明(1-9'FA'3.1)
本《标准》的四个学习领域,在比例上不作具体的规定,各地可根据情况灵活安排。
各学习领域分别由标准、教学活动建议和评价建议三部分组成。标准是课程总目标的具体化,体现出与总目标的对应关系。教学活动建议针对标准提出一些更为具体的、可操作的内容和学习方式。这些具体的内容和学习方式具有可选择性,各地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和采纳其中的建议,实施教学活动,促进学生向目标发展。评价建议则提出检测标准达到程度的要点。总之,目标、内容、学习方式和评价四方面构成了美术教学的完整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