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董奇
记者(以下简称记):评价改革是新课程实验的一大难点,教育部颁发了《通知》。作为"促进教师发展与学生成长的评价研究"项目组的负责人,请您简略谈一下这一重要文件制订的背景、过程及其所要达到的目标。
董奇(以下简称董):确实如你所说,评价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不但是重点还是难点。
教育部曾在1996年--1998年对9个省(市)的 1.6万多名学生2000多名校长和教师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现行的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由于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不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主要表现在:将考试成绩作为衡量学校、教师和学生的主要标准,评价体系不科学;过于注重纸笔测验,评价方式单一;偏重智育,忽视体育和美育,德育实效性差;更多关注书本知识,不重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对学生的情感、自尊和个性差异,影响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等方面重视不够。因此,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的改革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教育部着手制订《通知》。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及听取专家、校长、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教育部起草了《通知》初稿,并在全国范围内征求了意见。修改后的《通知》送审稿报国务院后又在北京、青岛、西安等地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并对《通知》进行了反复修改。2002年底,教育部正式颁发了该《通知》。
我认为《通知》的主要目的是为评价改革,尤其是为课改实验区的评价改革提供政策支持和导向,其目标是要建立有利于素质教育。有利于师生发展、有利于学校发展的评价体系。通过评价目的、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环境与政策的改革,更好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教师的教学水平,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保障。充分发挥评价的促进发展的功能,使评价的过程成为促进教学发展与提高的过程。
记: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校和教师应该如何学习、理解和把握《通知》的精神、理念?
查:在素质教育的要求和课程改革的背景下,从学生成长、教师提高、学校改进的角度出发理解和把握《通知》的精神和理念十分必要。
我们不能将《通知》仅仅看作是一套新的行政程序、运用了一些新的评价方法、换了一些新的评价内容,而要深刻理解它对于我们的学生。教师和学校乃至教育来说意味着什么。只有深刻理解《通知》中蕴含的教育理想、人文关怀及时代气息,才能在观念和态度上坚定评价改革的决心,克服评价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避免评价改革流于形式。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校和教师在理解和把握《通知》精神、理念的过程中,以下两点我认为是值得关注的:
第一,切实做好观念转变工作。一方面通过宣讲、培训、研讨等多种形式,广泛而深入地理解《通知》的精神;另一方面要看到观念转变需要一个过程,各地也有不同的情况,不能急于求成、一刀切,应使学习的过程成为结合各地教育实际深入讨论和反思的过程。
第二,边学习,边实践。理念要落实在行动中,应该在学习《通知》的过程中鼓励教学一线的行政人员勇于实践,及时总结,将学习和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记:对学校层面的评价,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实践中该如何组织实施?要注意什么问题?
董:我认为,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对学校的评价的组织实施中,有三个问题应该解决。
第一,加强服务意识,转变管理职能。对学校的评价的主要目的应该是通过提供支持和质量监控促进学校不断发展,而不应是给学校排队、搞评比。
第二,改过评价的内容和方法。学校评价改革一定要明确评价的内容和标准,即什么样的学校是一所好学校。《通知》明确指出应该对一所学校的领导班子、校长、制度与管理、教学研究制度和体育文艺活动进行评价。在评价方法上,要注重实证性考察而不能只听汇报、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