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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理念如何引导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的重构

2005年9月14日 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张家港市教育局 黄大龙 字体:[ ]

三、创新教育环境,实现新课程理念下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的重构

新课程理念下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的执行,必须有一个与之相适应的教育环境。

简言之,教育环境包括物质环境和人文环境。课程改革最明显的标志是打破了传统教育的时间和空间。课时由固定转为弹性,学校由封闭转为开放,师生关系和教育评价由单一变为多元。就物质环境的创新而言,意味着教育资源的重组,重组的依据在于有利于学生成长、教师发展。就人文环境而言,在学校内部,必须加强行为文化的建设,营造更为开放的人际关系和氛围,使学校成为一个充满文化品位和精神感召力的地方,成为教师和学生的精神家园;在学校外部,必须全面提高全社会对素质教育的认识,引导全社会树立教育为提高国民素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目标观;树立学生综合素质提高,个性特长充分发展的教育质量观;强化课程改革的舆论导向,提升全社会的教育理念。

此外,教师是新课程改革实验的主体。面对新课程改革这一有利教师发展的机遇,教育行政部门还必须制定一套“提高教师素质的评估方案”,引导教师重新把握职业定位,帮助其寻找工作动力。校长要通过不断为教师树立新的奋斗目标,用目标激励、精神激励、物质激励等办法来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同时要不断唤起教师适度的工作危机感,并给他们提供一个能真正发挥自己潜能、表现自己才干的新“舞台”,为他们创造一个想拼搏和能拼搏的环境与空间,从而使其在实验中重新认识、调整、超越自我。

课程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内核之一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的重构也并非易事,需要在观念上、实施策略上、具体实践上加以变革和统筹,并不断完善。况且,新课程改革实验是一个由多方人员共同参与的互动过程,影响评价标准实施的因素也来自多方面,既有课程本身的因素,也有来自教育内部与外部环境的因素。只有尽快建立起科学的、全面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才能促进课程改革的有效实施。

《教育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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