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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音乐课程标准评价建议

2005年9月22日 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 字体:[ ]

音乐课程评价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贯彻《标准》的基本理念,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与改善的功能。通过科学的课程评价,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激励教师进取,完善教学管理,推动音乐课程的建设与发展。

(一)音乐课程评价的原则

1.导向性原则

音乐课程评价应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的进步,发现和发展音乐的潜能,建立自信,促进音乐感知、表现和创造等能力的发展;有利于教师总结、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学校的音乐教学工作,并有利于促进课程的发展。

2.科学性原则

评价指标的确定和评价方法的选择应以音乐学科的特点和音乐教学的客观规律为依据,体现中小学音乐课程的性质与价值,符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和音乐审美教育规律。

3.整体性原则

无论是评价学生、教师,还是评价学校音乐教育工作,都应从整体着眼,涵盖课程目标的各层面和教学的各领域。对学生的评价要用发展的眼光,从不同阶段的回顾和对比中,把握其进步与发展,使评价起到激励和促进的作用。

4.可操作性原则

评价的指标和方法要简便、明晰,易于操作和推广。根据音乐教学的特点,应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把评价溶进教学的全过程,使自评、互评和他评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生动活泼的良好评价氛围。

(二)评价内容

1.学生

对学生的评价应关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和知识与技能方面的指标,还应考察学习过程与方法的有效性。如:对音乐的兴趣爱好与情感反应,音乐实践活动中的参与态度、参与程度、合作愿望及协调能力,音乐的体验与模仿能力、表现能力,探究音乐的态度与创编能力,对音乐与相关文化的理解以及审美情趣的形成等。

2.教师

教师评价主要是教育思想、业务素养、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效果、教学业绩(含课外音乐活动)及在师生的交往与沟通中是否爱护和尊重学生等。

3.课程管理与课程发展

对管理者和课程的评价主要有:学校领导对音乐教育功能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学校的艺术氛围、音乐课的开设、音乐教师音乐教学设施的配备、课外音乐活动的开展等。对《标准》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进行阶段性的评价和分析,及时加以总结,不断调整和完善,促进课程的建设与发展。

(三)评价的方式与方法

1.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音乐教学的实践过程,是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应予以充分的关注,在教学过程中经常进行。可采用观察、谈话、提问、讨论、抽唱(奏)等方式进行。

2.定性述评与定量测评相结合

音乐教学活动中,对学生的音乐兴趣爱好、情感反应、参与态度、交流合作、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等,可以用较为准确、形象的文字进行定性评价,也可根据需要和可行性,进行量化测评。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要注意科学性。

3.自评、互评及他评相结合

对学生和教师评价可采用自评的方式,以描述性评价和鼓励性评价为主。由于在音乐学习中学生个体差异明显,因此,学生评价的重点应放在自我发展的纵向比较上。

“班级音乐会”能充分体现评价的民主性,营造和谐、团结的评价气氛。通过班级音乐会或其他活动,展示师生音乐作品、音乐小评论、演出照片、录音录像等,达到相互交流和激励的目的,是一种生动活泼的评价方式。

学生和教师的自评、师生之间和教师之间的互评、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教师评价、家长对教师评价以及师生和家长对学校音乐教学工作和音乐课程的评价,都是重要的评价方式,可以多渠道地获取改进音乐教学的信息,及时调整和改善教学,提高音乐教学质量。但评价活动不宜过多,尽量简化评价过程,防止流于形式。

《普通初中音乐课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