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课程设计思路与模块结构
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信息素养日益成为信息社会公民素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信息技术教育已经超越了单纯的计算机技术训练阶段,发展成为与信息社会人才需求相适应的信息素养教育。因此,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设计体现如下三个特点:第一,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与人文素养培养相融合的课程目标;第二,符合学生身心发展需求的课程内容;第三,有利于所有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课程结构形式。
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包括必修与选修两个部分,共六个模块,每个模块2学分。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总学分为 2+2+(x),其中必修2学分,科目内选修2学分,跨领域选修x学分。
必修部分只有 “信息技术基础” 一个模块,2学分。它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相衔接,是信息素养培养的基础,是学习后续选修模块的前提。该模块以信息处理与交流、信息技术与社会实践为主线,强调让学生掌握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的基本方法,在应用信息技术解决日常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基础上,通过亲身体验与理性建构相结合的过程,感受并认识当前社会信息文化的形态及其内涵,理解信息技术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构建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价值观和责任感。建议该模块在高中一年级第一、二学期开设。
信息技术科目的选修部分包括“算法与程序设计”“多媒体技术应用”“网络技术应用”“数据管理技术”和“人工智能初步”五个模块,每个模块2学分。选修部分强调在必修模块的基础上关注技术能力与人文素养的双重建构,是信息素养培养的继续,是支持个性发展的平台。模块内容设计既注重技术深度和广度的把握,适度反映前沿进展,又关注技术文化与信息文化理念的表达。在选修部分的五个模块中“算法与程序设计”是作为计算机应用的技术基础设置的;“多媒体技术应用”“网络技术应用”“数据管理技术”是作为一般信息技术应用设置的;“人工智能初步”是作为智能信息处理技术专题设置的。为增强课程选择的自由度,五个选修模块并行设计,相对独立。各选修模块的开设条件有所不同,各学校至少应开设“算法与程序设计”“多媒体技术应用”“网络技术应用”“数据管理技术”中的两个,也要制定规划,逐步克服经费、师资、场地、设备等因素的制约,开出包括“人工智能初步”在内的所有选修模块,为学生提供更丰富的选择。建议将选修模块安排在高中一年级第三、四学期或以后开设。其中“算法与程序设计”模块与数学课程中的部分内容相衔接,应在高中二年级第一、二学期或以后开设。
信息技术的部分相关内容安排在“通用技术”科目中,如在其必修模块“技术与设计II”中设置有“控制与设计”主题,在选修部分设置有“电子控制技术”和“简易机器人制作”两个模块。
针对确能代表信息技术发展趋势,但对条件要求较高,不宜在国家课程中硬性规定的内容,允许自行开发相应的地方课程或者校本课程。学校还要善于发现确有信息技术天赋和特长的学生,并给予专门的培养。
应维持学生较长的信息技术学习历程,以保证学习的有效性。建议每周二学时延续两个短学期完成一个模块,同时建议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安排连堂上课。如果学生仅修4个学分,建议分布在两个学年里完成。例如,高中一年级第一、二学期完成必修模块,高中二年级第一、二学期完成一个选修模块。
信息技术课程各模块之间的关系结构如下图:(图略)
(二)关于学业的认定
修满4学分是取得高中毕业资格的最低要求。建议有兴趣或者理、工科取向的高中学生再加修若干个学分,可以作为就业或高校招生的参考。
(三)标准体例说明
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的撰写,采用“内容标准”“例子”“活动建议”相结合的形式。其中内容标准是主体,例子是对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活动建议是对教学活动方式的建议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