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教育应更倾向于把儿童看成是一个个体,而不是一个同年龄的群体。教育工作者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因人而异,用新的方式去对待各具特点的儿童,做到因材施教。这种教育也意味着尊重儿童的特点,用发展的态度去看待他们的各种能力,重视其家庭、文化、社会以及以往的生活经历、知识经验和现实环境对他们的影响。并且在此基础上要对儿童实施全人格教育,塑造儿童的完整性,促进儿童认知、情感、社会性、身体、道德、个性、意志、兴趣、态度、价值观念等有机的、全面的、和谐的发展,使儿童成为“完整儿童”,使教育成为“完整人”的教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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