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革过分注重智育和传承知识的偏向,强调课程要促进每个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良好品德,培养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
2.改革课程结构过分强调学科独立性、门类过多和缺乏整合的倾向,加强课程结构的综合性、均衡性与选择性;
3.改革强调课程内容过分强调学科体系严密性、过分注重经典内容的倾向,加强课程内容与现代社会、科技发展及学生生活之间的联系,体现课程内容的现代化和适应性。
二、义务教育课程设计改革的知识基础
我国义务课程设计改革具有自身的知识基础,首先是教育哲学基础,其次是心理学包括发展心理学、认知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等基础,社会学的基础,知识学基础,教育学基础,等等。各种知识基础内含着有关课程设计的基本观念,并由此衍生或导引出一些课程设计需要的基本概念,其对应关系如表一所列。
这些基本概念对课程设计发挥作用的机制也不相同,这些概念对课程设计发生着作用,但大部分还是间接的作用,因为概念还不能直接构成为课程设计的操作程序。我们尚缺乏对这方面的深入研究。课程设计的不同模式所需要的知识基础也是不同的,在课程设计的各个阶段对知识基础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表一:课程设计的知识基础和基本概念
课程设计之知识基础课程设计之基本概念教育哲学基础(人的本质观、教育观)主体性,活动,全面发展,科学精神,人文精神,素质教育心理学基础(儿童观、发展观、学习观)接受、探究、模仿、体验,智力和能力,个性,潜能开发,问题解决,认知、迁移、结构社会学基础(社会观、价值观)社会积极性,社会化,社会需求,创造和创新,价值观知识学基础(知识观、科学观)“双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科体系,工具学科,教育学基础(课程观、教学观)综合或整合,基础学力,综合实践,基础分流说明:表列名词、概念等均搜集自国家、省市的课程方案、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及相应的说明文献等。
三、义务教育课程的基本结构及其发展趋势
我国现行义务教育课程中国家安排的课程分为学科和活动两大部分。
所有学科的基本要求是“加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学,与此同时要重视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能力,并根据各门学科的特点有机地渗透思想教育,促进学生个性心理品质的健康发展,全面完成学科教学任务。”课程设计上突出了基础学科,突出了我国学校教育重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双基”传统,能力培养和个性发展位居其次。学科课程在义务教育阶段均为必修。学科课程在课时总量中分别占78.82%(五四学制)和79.07%(六三学制)。就九年来看,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工具科目周课时数占学科课程周总课时数的50.82%(五四学制)和50.42%(六三学制),是小学和初中历史上的最低,比历史上最高年份(1963年67.97%)要少近19个百分点。尽管课程设计上并没有明确提出核心课程的概念,但义务教育课程设计实际上在时间分配上把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学科作为核心科目来对待。
学科的分类国内教育理论界没有统一的分类法,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不同的分类。现行义务教育课程设计为了研究课时配置方便,并兼顾我国教育工作者的习惯,把义务教育的学科分为四类:
活动在义务教育课程设计中首次被列为国家正式课程并纳入课程结构体系,从而在中小学课程设计的历史上第一次将课程结构明确划分为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两大部分。义务教育的活动课程设置有晨(夕)会、班团队活动、体育锻炼、科技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校传统活动等6类。这些列入活动课程的大多是以往学校中开设的课外活动,但其课程属性发生了根本改变,即由学生自愿参加的并被习惯地看成是课余生活的课外活动,改变为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学生在校学习的课程。对上述各项活动的基本要求是结合活动本身特点,“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学生受到政治、思想、道德教育,扩大视野,动手动脑,增长才干,发展志趣和特长。丰富精神生活,增进身心健康。”活动课程设计被明显定位在与学科课程关联很少的领域,学科和活动的沟通性没能在课程设计中体现出来,学科和活动的联系在一定程度上被割裂开来,这是义务教育课程设计初始阶段活动设计的明显特征。活动课程也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必修课程,但在6类活动中如体育锻炼、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和校传统活动中均向学生提供可选择的项目或种类,供学生根据自身实际选修。义务教育阶段设计的活动课程,具有体系不够严谨和完善、课程运行不够规范的显著弱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