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课程进行整合,增强整合后的课程在吸纳和化解新的课程领域的功能,是保持课程深度和广度平衡的另一方式。如表二所列,许多特定的课程领域要进入学校课程,都是力求寻找与之匹配的综合性程度较高学科领域进行渗透、补充和交融。但在没有适当学科能容纳必须要进入学校的新内容时,建立一门新的学科领域也是解决之道,如学校中计算机教育,已经越来越成为又一门功能强大的能不断更新自身的新综合学科领域。
在学科内容设计层面上关注这个问题,在我国更具有实质意义。在进行学科设置安排时,几乎所有的方案都会对学科设置提出基本要求。这种在课程计划中就规定了学科基本要求的设计方式,旨在保证学科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在自行设计和选编课程内容时,能够依据计划的要求安排,限制课程内容在学科水平上的广度和深度。现行义务教育计划罗列了所有在学校开设的学科和活动领域的内容要求。各学科教学大纲和活动指导纲要的任务是根据学科在义务教育阶段所占据的位置及其重要程度,进一步细化学科的内容要求。
我国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计的研究和实施是随着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和实施开始的。《义务教育法》规定了义务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地方负责制度,但该法又同时规定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第八条)这就在课程政策的层面将义务教育的课程设计任务明确为由中央政府负责。此外,《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第二条),但并没有明确规定九年义务教育是采取何种具体的学制即确立一个基本的学制,如“六三制”、“五四制”或“九年一贯制”。学制的确立与课程设计关系密切,学制上不确定性和灵活性为课程设计的开放性和不同取向提供了空间。
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在法规层次上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计的有关规定,如“要按照现代科学技术文化发展的新成果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要,更新教学内容,调整课程结构。加强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重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一法规实质上是要求以社会需求和知识发展为依据,围绕“双基”进行课程设计。现行义务教育课程设计主要是依据上述法律法规进行的。
经过7年的研究实验,国家教委于1992年公布了《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这套新课程计划和各科教学大纲构成了“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方案”。上海和浙江报国家教委批准,进行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制定了与国家课程方案具有较大差异的课程方案。1994年实行新工时制(5天半)后,国家和地方又分别对课程计划的安排在时间上做了调整,将原计划按每周5天半安排的课程改为按5天安排,并保持1992年计划中课程设置的整体结构不变。本文所涉及的义务教育课程设计的历史和现实状况以国家课程方案、上海课程方案和浙江课程方案作为研究对象。
为了指导和进行面向21世纪的教育改革,1998年12月国务院批转发布了教育部制定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1999年6月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又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这两个纲领性文件对未来10年的义务教育课程设计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调整和改革课程体系、结构、内容,建立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试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改变课程过分强调学科体系、脱离时代和社会发展以及学生实际的状况。抓紧建立更新教学内容的机制,加强课程的综合性和实践性,重视实验课教学,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根据国家对基础教育课程的改革要求,教育部正在加紧制订《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纲要》,这个纲要的重点也在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设计;有关省市根据自身情况和特点,也在制定本地区的基础教育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方案,如上海市制定了《面向21世纪中小学新课程方案和各学科教育改革行动纲领(研究报告)》,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21世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案》。本文有关义务教育课程设计的未来发展描述主要以国家方案、上海方案和北京方案为研究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