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须弄清的概念:主体、主体性、主体性教育
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人的成长和发展的历史,是人的主体性产生、觉醒、成熟、弘扬的历史。在西方近现代哲学、社会文化思潮中,人的主体性一直是其重要的课题。主体,从认识的意义上来说,主要是指有目的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承担者。主体包括两项基本规定:一是主体必须是有自觉意识的人,二是主体必须进行有目的的认识—实践活动。从这一点来看,主体与人在认识—实践活动中具有本质上的内在的同一。[1]一般认为,主体是与客体相对的哲学范畴,属于认识领域,即主体是认识和实践活动的承担者、体现者──人,而客体是指向活动的对象。[2]而有人则认为,主体是一个关系范畴。从词源学上考察,“主体性”(subjectivity)一词有两个基本含义:一是指完全依赖主体的感觉的主观性,二是指主体的理性思考为基础的主动性,总结起来,即是指对主体自身的能力、品性、状态、价值取向等属性的一种评定。马克思认为,人在自觉地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在人的自觉的能动的实践活动中,形成了主体,也就体现了人的主体性,人的主体性是人的最本质的特征(有人认为主体性就是作为主体的规定性则与此意等同)。有人则给主体性赋予了更进一步的内涵:主体性是指人求真、求善、求美、追求自由的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3]有人认为,主体性就是主体与客体建立特定关系所必须具备的内在条件。[4]有人则主张,人的主体性指的是人对自身认识及实践行为、能力的自由把握与驾驭,是对自身发展及社会发展的超越,即一种境界。[5]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人的主体性是全面发展的人的根本特征,主体性集中了人的一切优秀品质和个性特征,是身心或德、智、体、美诸方面都得到良好发展的综合表现。[6]我们同意这样一种观点,即有主体性的人是自尊、自立、自强、自律的人,是自我意识的高度觉醒,自己是自己的主人。[1]真正的主体应该体现在活动之中,包括自主性、自为性、自立性、能动性、创造性等。[7]关于主体性教育。一般认为,就是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主体间的相互作用中启发、引导、促进受教育者主体性得以发展的过程。[3]突出学生的主体性,高举素质教育的旗帜,极大地促进了教育水平的提高,引起了社会对主体、主体教育的广泛的重视。然而,这个定义的片面性也是存在的,欲弄清主体教育的真正涵义,还得从“谁是主体”这个问题开始。
二、必须回答的问题:谁是主体
关于谁是主体的问题,从开展主体性教育讨论以来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2]:(1)“学生惟一主体观”认为,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学生始终处于主体—内因的地位,而教师始终处于客体—外因的地位,依据马克思主义哲学“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的原理,必然得出学生是教育过程的惟一主体。这种观点是主体教育最初产生的本来的意义。(2)“教师惟一主体观”认为,教育就是“教育者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培养人的活动”,并站在教学中“教”的立场上认为,学习过程实质上就是学生自我教育的过程,教育是自我教育的基础和前提,而教师是教育的现实主体,学生是教育的现实客体,教育的作用在于把这个“潜在”的主体变为“现实”的主体,只有当学生实际参加了变革自然和社会实践活动时,他才成为实践的主体。笔者认为这种观点的支持者从传统意义上的师生观出发而得出的结论,尽管片面,但也不是一无是处,从逻辑学的角度来讲,这种观点反映了教育事实中客观存在的某种现象。(3)“师生双主体观”认为,教师和学生各自带着自身的主体互相结合,从而组成一种合理的双向互补的结构,教学过程是在主体间相互交往的前提下,以认识为基础,教育者对受教育者施加影响的过程,教师和学生无论从特性上,还是从功能上,都应该说是主体,教育内容自然是客体了。这种观点的支持者比起前两种观点来说,进步性是不言而喻的,但同时又有折中调和的倾向,可是它的确反映了在教育、教学中客观存在的事实。(4)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教育的主体性既表现为教育主体的主体性,又表现为教育活动的主体性。[8]教育主体的主体性表现在三个方面:受教育者的主体性,教育者的主体性,决策者的主体性。教育活动的主体性是就活动来说的,因为教育活动是由受教育者、教育者和决策者三者的活动共同构成,因此教育活动的主体性与教育主体的主体性是合二为一的。这种观点的支持者把对主体性思考的角度又扩大了,这是一个视野更为广阔的理解。这种观点的思维方式已不完全局限在传统意义上对教育的狭义的理解(它把行为学和组织学的观点和思维方式也融入其中了)。当我们在进行主体性问题的讨论的时候,国外也有关于主体性的说法。杜威的“儿童中心主义”无疑告诉人们,他是学生主体的支持者(也许应该称为倡导者)。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先驱皮亚杰十分重视主体在认知中的作用,他把儿童看成是一个“独立的变量”,反对传统上把儿童看成是一个“依赖的变量”。从当今建构主义者的主张(世界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对于世界的理解和意义赋予却是由每个人自己决定的)来看,学生是惟一主体应该是他们持有的观点。建构主义者认为,学习是一个与情境联系紧密的自主操作活动,在这个活动中,知识、内容、能力等只能被建构而不能被训练或吸收。人脑并不是被动地学习和记录输入的信息,它总是主动地选择一些信息,忽视一些信息,并从中得出结论。学习过程不是先从感觉经验本身开始,而是从对该感觉经验的选择性注意开始的。[9]教师也不单是知识的呈现者,还应是学生学习的支持者、引导者或者合作者。后现代主义者认为,教育主体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是在教育实践过程中不断确证自己的主体地位的。教育主体具有个体主体与群体主体的统一性。个体主体是群体主体的组成,群体主体是个体主体的有机结合。个体主体性经过升华构成群体主体性,群体主体性指导并提升个体主体性。主体不是完全主动的,具有必要的受动性质。教育主体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就是由单一主体性走向主体性与主体间性的融合。主体间性大致指:主体之间的一种相互理解、融通的关系,不同主体通过共识等表现的一致性等。[10]这种观点比起我国现阶段的有关主体性的各种观点来说,其突破性表现在,主体性既是存在的又是不确定的,它既表现在主体中、主体间,又表现在主体的活动中,主动与被动是并存的而不是绝对矛盾和对立的。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是必须弄清楚的,即谁应该是主体。学生,教师,还是决策者?其实,由于各自承担不同的责任,我们如果只是把其中的某个确定为主体,对从事各自活动的当事人而言,这将是不公平,同时也是不科学的。任何我们认为科学的定义(定理)都有一个范围问题,离开特定的条件,真理也就不成其为真理。进而,我们认为主体性教育应该是指发挥活动主体的主体性的教育活动。在这个发挥各当事主体的主动性的活动中,只要是当事的主体者,他的主体性就应得到充分的发挥,而不应只是发挥学生的主体性,教师的主体性、决策者的主体性同样也应得到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