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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教与学关系的再思考

2005年3月20日 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李荣江,张广亮 字体:[ ]

“学生中心论”之所以导致学习效率低下,就在于其否认了教师的主体性,使教学陷于盲目、混乱、困顿。其次,要取得成效,还必须承认和发挥学生的主体性,而且应把学生的主体性放在中心地位。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作为主体真正参与到教学过程中去,以实现外在教学内容的内化。“教师中心论”的错误就在于强调和发挥教师主体性的同时,否认和抑制了学生的主体性,从而严重影响了教学效果,遏制了学生主体性人格的发展。但是教和学这两个主体是不同的,其地位和作用都有区别。教师的主体性程度是第一位的。这是因为他了解社会对学生的要求,明确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和手段,懂得教学规律,有丰富的知识经验和较高的智力水平,享有较大的自由度,这就决定了他在教学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而学生相对于教师来说,知识经验和智力水平低,因而是处于被指导地位的主体,这就决定学生的一切学习活动,其目的和作用在于实现教学内容的内化。可见学生主体和教师主体分别处于不同的系统,因而居于不同的地位,具有不同的目的和作用(如图所示)。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要提高教学成绩,就必须同时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学生的积极性,并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必须把教师和学生当作主体来看待,充分发挥双方的积极性。就这两个主体之间的关系而言,学生对教材来说是主体但对教师来说就是客体(是具有客体性的主体,即接受教师指导的主体,因而是次一级的主体)。这两个主体,作用有本质的区别,对学生来说教师是外因,其作用在于主导,可称为外导性主体。学生是学习的内因,其一切学习活动的目的和作用在于实现教学内容的内化,可称为内化性主体。外导性主体同内化性主体和谐统一,是一切教学活动富有成效的前提和基础。用“外导性主体和内化性主体和谐统一”来表述教与学的关系有什么优点呢?首先,便于人们正确认识和深入理解教与学的关系。第一,称教师为“外导性主体”能使人们从教与学的关系上正确理解教师的作用,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起着外在的主导作用,促进着学生对知识的内化进程,保证着教学的方向性、组织性和时效性,对教学效果的优劣起着关键作用。如果作用得不到充分的发挥,教学过程便难免处于盲目、混乱、艰涩状态,根本不可能取得好的教学效果,教师的作用除了要充分发挥,还要正确发挥,方能取得好的效果,这就必须强调教师指导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即符合学生实际、教材实际和教学规律,学生的认识特点。如制定的教学目标要符合教材实际和学生的潜能,教材的处理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教学方法的选择要符合教材特点,教学过程的安排要循序渐进,学业评价要符合学生实际水平。教师的主导作用尽管十分重要,但毕竟是外因,因此教师不能包办代替学生,而必须通过激发强化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引导学生并正确影响学生的学习。

第二,称学生为“内化性主体”,便于人们正确深入地理解学生在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学生是内因,是学习的主体,因而学习完全是自己的事,自己的责任,要学好固然需要老师等其他媒体的帮助,但最根本的还得要自己的主观努力,这就要求学生对学习有浓厚的兴趣和高度的责任感,明确学习目的,在老师的启发诱导下积极主动地感知、想像、思考,操作,以真正消化知识,实现知识的内化,第三,“外导性主体和内化性主体和谐统一”的表述有利于人们正确认识教与学的关系和教学过程的本质。从这种表述中可明显看出,教师和学生的关系是外因和内因、指导与被指导、主体和客体的关系。教学过程是一种在教师指导下的学生将知识(以教材为载体)内化为个人素质的过程,即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由于学生是作为主体参与到教学过程中的,在获得知识的基础上,其身心必然也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由此我们看到教学过程既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促进学生身心发展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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