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_课改_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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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与课程改革的几点思考

2005年2月2日 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 字体:[ ]

  三 关于课程实施

  从以学科和知识为中心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观点的根本改变决定着我们必须重新认识和改变学生学习的方式。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所有的新知识只有通过学生自身的“再创造”活动,才能纳入其认知结构中,才可能成为一个有效的知识。然而,以学科和知识为中心的课程按公理化的体系,用成人的逻辑将整理好的知识呈给学生,必然造成学生被动吸收、机械记忆、反复练习、强化贮存的学习习惯和方式。要想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一方面在于教材的形态。新的课程一定要在呈现方式上有大胆的突破,把教师的“教”材变为学生的“学”材。教材中应该为学生创设富有挑战性的、开放的问题情境。一般的,教材能提供的问题情境的类型有三种:已经明确的问题情境、需要发现的问题情境和需要创造的问题情境。在第一种问题情境中,问题是给定的,解决方法是已知的,答案是确定的。在第二种问题情境中,问题也存在,但必须由问题解决者自己设想出来,解决问题的方法、答案也都必须由问题解决者自己去发现,“再创造”。最后一种问题情境,问题是不存在的,除非有人去发明或创造它。从它出发,能刺激、产生出更多的知识。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创造性的问题本身就是知识,它往往是科学家和艺术家进行创造性工作的基础。显然,后两种问题情境更有利于促进学生主动的、创造性的学习。遗憾的是第一种问题情境往往是学校里提供的典型问题情境,而第三种问题情境在我们的学校里则几乎很少能遇到。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的另一个方向在于教师的教学。教师要本着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在课堂上开展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名符其实的交流,鼓励学生通过各种活动,进行各种观点之间真诚的交锋,使学生从经验中、从活动中,通过思考与交流有目的、有意义的建构属于他们自己的知识结构,获得富有成效的学习体验。同时要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加强计算机辅助教学的应用,使学生的学习变得更主动和更有生气,从而更加有效。

  四、关于课程评价

  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学生在发展上是存在差异的,有时,同一年级的差异可以达到7岁。例如,曾经有人做过一个关于学生在数学学习中对字母表示数的几种认知水平的实例研究,发现学生对字母的抽象理解分好几个水平:从最初把字母当成具体的东西到忽略字母,再到把字母当作特定的一个数、把字母当作一个末知数、把字母当作可以取不同的数,最后才到把字母当作变量.研究还发现,儿童到14、15岁,真正达到把字母当成变量这一级抽象学习水平的儿童只占10~20%.我们认为,面对有差异的学生应实施有差异的教育,实现有差异的发展。

  根据心理学的智力理论,人的智力结构是多元的。有的人善于形象思维、有的人擅长计算,有的擅长逻辑,没有什么好坏之分。另外,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生活背景、家庭环境,这种特定的生物的和社会文化氛围,导致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思维方式和解决问题的策略,不能要求一个模式。要求没有差异就意味着不要求发展。

  因此,课程在评价上应把评价的对象从对学生的认知评价扩展为全面的、综合教育质量的评价。应建立多方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包括学习能力、态度、情感、实践能力和学习方法等。另外在评价方法上,应作到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其次,应强调评价者和被评价者的主动参与.特别是应提供学生解释与评价自己学习结果的权利。既然学习是学生自己的事情,教师就应给予他们更多的自主的权利,有时候,学生的答案看似错误,其实却隐含着合理的成分和创造的火花。应该允许学生的答案与教师的不同,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答案不同.事实上现实生活中的许多问题都没有、也不可能有唯一的答案,甚至没有更好或更差之分,只要是合理的,就应该允许它存在。现实生活是这样,源于生活的人类知识也是这样,在学校情境中的教学更应是这样。在此基础上,提供充足的时间和空间让学生自由发展,实现不同的人学习不同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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