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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研究性学习"课程的本质

2005年8月13日 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 字体:[ ]

  
  既然"研究性学习方式"已经渗透于学生的所有学科、所有活动之中,为什么还要设置专门的"研究性学习"课程?由于我国基础教育长期以来习惯于分科课程和"讲解式教学"、"接受性学习",教师往往把教学理解为讲解知识、技能、概念、原理,学生往往把学习理解为习诵、模仿和做题,这种强固的习惯势力会成为"研究性学习方式"有效渗透的强大阻抗。为使"研究性学习方式"尽快深入人心,有必要设置专门的"研究性学习"课程。再者,即使各门学科有效渗透了"研究性学习方式",也有必要设置"研究性学习"课程,因为各门学科往往局限于本门学科的知识体系、逻辑体系从事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课程则强调基于学生的直接经验,密切联系学生的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综合运用学生所有的知识对学生自主选择的问题进行跨学科探究,以获取学生自己的结论。因此,"研究性学习"课程超越了学科的视界,立足于每一个完整的人的整体的生活。
  
  "研究性学习"课程与学科课程存在本质区别:学科课程是基于或主要基于学科的逻辑体系而开发的,掌握必要的体现于学科中的间接经验是学科课程的直接目的;"研究性学习"课程则基于学生的直接经验,它以获取关于探究学习的直接经验、发展创新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直接目的,以个性健全发展为根本。
  
  "研究性学习"课程与各门学科课程也存在内在联系:"研究性学习"这种学习方式不仅运用于"研究性学习"课程中,也运用于各学科课程中;"研究性学习"课程中所获得的直接经验与学科课程中所获得的体现于学科中的间接经验,两者是交互作用、相辅相成、相反相成的。
  
  在实践中,处理"研究性学习"课程与学科课程的关系可从三方面入手:第一,各学科领域的知识可以在"研究性学习"课程中延伸、综合、重组与提升;第二,"研究性学习"课程中所发现的问题、所获得的知识技能可以在各学科领域的教学中拓展和加深;第三,在某些情况下,"研究性学习"课程也可和某些学科教学打通进行。
  
  妥善处理"研究性学习"课程与各学科课程的关系,既是一个意义重大的课题,又是一个富有创造性和艺术性的课题。
  
  四、"研究性学习"课程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有机构成在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研究性学习"课程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有机构成部分,与"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课程一起由国家指定。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三大指定领域在逻辑上不是并列的关系,更不是相互割裂的关系。"研究性学习"课程作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基础,倡导探究的学习方式,这一方式渗透于综合实践活动的全部内容之中。另一方面,"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则是"研究性学习"课程探究的重要内容。所以,在实践过程中,三大指定领域是以融合的形态呈现的。
  
  "研究性学习"课程、"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课程、"劳动与技术教育"课程是国家为了帮助学校更好地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而特别指定的几个领域,而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内容的全部。除三大指定领域以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还包括大量非指定领域,如:班团队活动、校传统活动(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学生同伴间的交往活动、学生个人或群体的心理健康活动等等。这些活动在开展过程中可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指定领域相结合,也可以单独开设,但课程目标的指向是一致的。
  
  总之,指定领域与非指定领域互为补充,共同构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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