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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政策发展变化的历史轨迹

2005年1月21日 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 字体:[ ]

  4.学习苏联经验存在着某种程度的脱离实际和绝对化现象。

  当时课程政策的绝对统一性,导致了教育实践中人们思想的绝对化,认为苏联经验是绝对正确的,只有苏联的经验才是“纯粹”的社会主义的。在实际中,存在着照抄照搬苏联课程模式、不切合中国实际情况的问题。1953年11月,政务院通过了《关于整顿和改革小学教育的指示》,对小学的学制作出了调整,就是一例。正如周恩来总理在全国人大一届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的“教育部门在实行改革的时候也发生若干偏差,主要是否定了旧教育的某些合理的部分,对解放区革命教育的经验没有作出系统的总结,加以继承,并且在学习苏联经验的时候同我国实际情况结合不够。”

  (二)1957年-1965年:全面探索中国社会主义教育时期

  1957年-1966年,是中国开始全面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十年,在教育上,也开始了自我探索时期。这十年的课程探索,根据当时的政治经济形势,可划分为特点不同的小阶段。

  1.调整放权,允许自编教材(1957—1958)。

  1957年8月,为了解决新编写教材要求高、分量重内容深而造成的教和学过分紧张的问题,教育部发出了精简中学历史地理等7科教材的通知。此时,第二套全国通用教材刚使用了一年。

  1958年,在各地经济“大跃进”的同时,也掀起了“教育大革命”。当时,对中小学通用教材的看法,主要已不是“要求高、分量重、内容深”的问题,而是中小学教育存在少慢差的现象。教育内容一是陈旧落后、重复烦琐,落后于青少年的智力发展;二是脱离政治、脱离生产、脱离中国实际。在这样的情况下,1958年8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教育事业管理权下放问题的规定》,指出以后教育部的任务之一是“组织编写通用的基本教材、教科书”,“各地方根据因地制宜、因校制宜的原则,可以对教育部和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级各类学校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通用的教材、教科书,领导学校进行修订补充,也可以自编教材和教科书。”2,教育部发出通知:今后各地可以自编教材,教育部不再颁发教学用书表。

  《人民日报》(1958年10月4日)发表了社论《根据党的教育方针来改革教材》,并推荐了河南省农业林业部门工作者编写教材、制订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经验。此后,很多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都开展了编写自己的中小学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的工作。

  1958年秋开始,各地还纷纷进行了缩短学制的试验。试验的学制有小学五年一贯制、中学五年或四年一贯制,中小学七年或九年或十年一贯制等。有些地区或学校还编写了试验教材,如北京师范大学就编写了九年一贯制的中小学教材

  由上可见,这个时期,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下放了中小学课程教材制订和编写权限,教育实践中也因此产生了编写、试验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的事实,是从课程国家完全统一到课程局部多样化的第一次尝试。

  2.再调整,再统一(1958—1960)。

  放权之后,各地编写、试验自制课程教材的实践不少,对课程多样化建设产生了一定影响。但是,各地所编写的教材出现了内容“政治化”“政治贴标签”,将大学一年级内容下放到中学、超出学生理解水平,内容系统性差、削弱了基础知识、难教难学等问题。为此,中央于1959年1月作出了新决定:权利下放后,中央对学制、课程设置和课本等必须管起来。5月17日,中共中央转发教育部党组《关于编写普通中小学和师范学校教材意见》指出,鉴于各地自编教材中存在的问题,普通中小学教材应保证全国必要的统一性和应有水平,建议教育部编写普通中小学和师范学校的通用教材。为此,教育部党组提出,由教育部负责制订中小学和师范学校的指导性教学大纲,编写通用教材供各地采用,地方可作适当变动,编写补充教材和乡土教材,并与6月布置人民教育出版社重编中小学通用教材,同时对中学教学计划作出了新规定。如,加强劳动教育,改进外国语教学,语文、中国历史地理增加乡土教材政治课改为“社会主义教育”,文学、汉语不再分科,仍称语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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