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进取、稳妥推进、先立后破、先实验后推广”的工作方针。
这是本次课程改革自始至终必须坚持的方针。其基本内容是,课程改革,在国家宏观指导下,实行地方责任制;在条件尚不具备的地区,仍然实行先行课程方案;教育部将组织力量修订先行教学大纲和教材,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为过渡到新课程体系作好充分准备;新的课程教材,在实验的基础上加以修改,在比较完善和审查通过后推广;新的课程教材建立起来后,逐渐废止先行课程教材。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一个周期。在中国,进行课程改革,涉及面广、人数多、影响大,确立上述改革方针,适合中国国情。这既是积极的,又是务实的,应该自始至终贯彻这一方针。
--坚持民主参与和科学决策的原则,建立健全领导组织协调机构和制度,引入新的机制,调动全国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共同研究、开发和推广课程教材。
(1)另行建立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和研究的常设机构,组织国家和地方的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建设。
为了使课程教材改革这一系统工程建立在更加坚实和长期而持续的研究之上,教育部于1999年下半年恢复重建了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作为国家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常设组织机构,参与厘定有关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教材的发展方针、政策,组织协调课程教材的研究、开发、实验与推广、评价以及国际交流。
与此同时,还决定在全国八所师范大学建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研究中心”,承担国家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课程改革任务,开展课程改革研究与实验,进行课程研究人员及实验教师的培训,提供课程研究信息咨询。
(2)成立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家工作组”,起草课程方案。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关键和核心,是《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跨世纪素质教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制定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纲要,调整和修订现行义务教育课程和高中课程,教育部1999年成立了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家工作组”;人员由5所师范大学、中央教科所、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以及部分省教委、教研室、教科所和中学校长等组成。
(3)改变国家分配课程教材研究开发机制,引入课程教材竞争机制。
此次课程教材改革,实行的不再是长期以来单纯的国家布置、委托任务,有关部门(主要是人民教育出版社)组织执行任务的工作模式,而是委托布置与招标投标相结合,引入课程教材建设的竞争机制,试图通过竞争,激活课程教材研究开发机制,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优势,使课程教材建设走向持续、有序、高效的发展轨道,开创课程教材建设的新局面。8个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的建立,2000年初开始的“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项目招标”,就是典型的例证。
国家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出版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依据课程标准和《中小学教材编写管理制度》,按规定向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经批准后组织编写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规定的教材。
(4)采取各种措施,全方位推进课程改革,形成课程研究更多的专业队伍。
为保障课程改革的顺利进行和教育质量的提高,国家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列入《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的"跨世纪素质教育工程",拨专项巨额经费,并要求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承担起自己的职责,相应地划拨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建立有效的监督机智。省级教研部门要与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和专家组保持密切联系,并与师范大学的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建立相应的合作关系。加强对课程改革实验校有关中小学校长、教师、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人员的培训。师范院校的课程改革,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都应按照课程改革的精神,很好配合,培养出"一专多能"的跨学科、复合型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