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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多样化的研究

2005年5月21日 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 字体:[ ]

  7.“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被破坏,课程设置出现了混乱局面,虽然各地中小学开设的课程五花八门,但这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课程设置多样化。拨乱反正以后,随着教育事业的恢复和发展,中学的课程研究出现了蓬勃发展的新形式,课程设置多样化的研究和实验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起来。

  由于我国近代学校课程的发展历史较短,学校课程是从引进外国学校课程设置开始的,这一阶段还没有自己的课程设置理论,因此在课程设置多样化方面反复较大。从另一方面看,这些反复也为我国以后的课程设置研究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  

  (二)1980以来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多样化发展的情况及主要形式

  80年代以来,中小学教育开始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课程改革的研究,已成为教育科学研究领域中最活跃的分支之一。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从单科的教学内容的改革,逐步发展到整体课程的改革,在普通高中课程整体结构方面,特别是课程设置多样化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实验。这方面的研究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包括为教育部门决策服务的科研机关、高校进行的研究,另一部分是一些进行教育整体改革实验学校的研究与实验。10多年来,通过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教学)计划,各实验学校的实验方案,使我国普通高中的课程设置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多样化的局面。

  1.教育部、国家教委和各地方对课程的改革。

  1981年4月,教育部颁发了适应条件比较好的重点中学教学计划,在这个教学计划中,为了适应学生的爱好和需要,发展他们的特长,更好地打好基础,高中二、三年级设选修课,选修课有两种安排,分别列成两种课程设置表,一种为单课性选修,即对某些课程的选修,高二、高三各安排4课时。选修课可以开设新课程(包括职业技术课),也可以就必修课中的某一门或几门开设加深加宽的选修课,供学生选修。学生可以选一门或几门,也可以不选。另一种为分科性的选修,即在文科或理科方面有侧重的选修。这两种安排,由各地选择。另外,这次颁发的教学计划,第一次开设了劳动技术课。

  1988年,上海市政府在国家教委的统一部署下,成立了上海市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委员会,研制了供上海市中小学使用的课程改革方案,其中,高中的课程设置分试行方案和试点方案两种。试行方案是供面上大部分学校使用的,实行“二一分段,高三分科”,高一、高二具有义务教育后教育的性质,必修课较多,并开设了适量的选修课和丰富的课外活动,高三分为文科班、理科班和职技班三种。试点方案供少数学校试点,实行“三年一贯,办特色学校”,采用学分制。它的必修课减少,从高一起大幅度增加。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采用综合设科的形式分为两门,选修课分A、B两组,A组是特色型,B组是公共必修。

  1990年,国家教委公布了“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调整意见”,这个意见主要是对1981年重点中学教学计划中的高中部分课程设置的调整。为保证学生打好基础,防止偏科,规定政治语文数学体育和劳动技术五科在高中三个年级均为必修课,并把两种开设选修课的安排合并成一张表,其中,单课性选修课在高一年级和二年级开设,分科性选修安排在高三,给出了各类选修课课时数的范围。

  国家教委经过了较长时间的研究和论证,于1996年颁发了供试验用的普通高中课程计划,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为普通高中颁发的课程计划,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精神,它从课程管理的角度加强了课程设置的多样化。它的课程设置表,只列出了普通高中应开设哪些类型的课程,规定了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教学科目,它们三年中周课时的累积数,而开设哪些任意选修课和活动类课程,以及如何具体编制课程表,则留给地方和学校,这实际上是为课程设置多样化的实现,创造了条件。这个课程计划于1997年秋季已开始在天津、江西、山西进行试验,为此,这三个省市编制了出自己的课程设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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