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70年代以来“专业者”的教师理想与“综合型”教师教育制度
“开放型”师范教育模式由于没有明确的师资培养目标,难以进行有目标的培养教育,往往流于形式。这种教育模式还轻视了教师职业道德与职业技能的训练,对教师的在职培训也认识不足。因而,日本各界对教师劳动者的职业形象与培育模式纷纷提出各种责难。到了60年代后期,随着国际上有权威的“教师职业专业化论”的出现,终于使争论暂告一个段落。1971年,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提出了著名的《关于今后学校教育的综合扩充与整顿的基本措施》,指出:“教师职业本来就需要有极高的专门性,作为教育工作者的素质,要求必须具备对教育宗旨和人的成长与发展的深刻理解;对学科内容有专门的知识;并对取得教育效果有实践的指导能力;还要求有高度的素质和综合处理问题的能力”。日本文部省也认为“教师是从事培养学生人格形成的专门性职业”。尽管各方从各自的立场出发对于“教师专业者论”有着各自的见解,但日本教育界普遍认为教师工作的性质、作用、范围、对象、环境、责任、组织及其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决定了教师职业是一项专业性强、责任性大的专门职业。理想的专业者教师应该具备的条件是:(1)受过长期专门教育,一般都要经受大专以上的训练。(2)掌握专业的教育知识与技术,取得社会公认的教师许可证。(3)通过不断的自主性研修以求专业能力的提高。(4)具备专门的技能、自律性与职业道德,进行有益的社会性活动。因此,日本非常重视师资培养教育的一体化与专业化,力图综合教师的培养、任用和研修,通过严格实行教师的资格制度,不断提高教师的任用标准和工资待遇,以提高教师队伍的质量、确保教师的社会地位及其待遇。1978年设立的兵库、上越教育研究生院大学和1981年设立的鸣门教育研究生院大学主要为在职教师研修而设立,是具有开放性质的定向型研究生教育层次的大学,以硕士课程为主,公开招收学生,其中2/3是有3年以上教学经验的在职教师。另外,还设立指定师资培养教育机关、《教育职员许可证法》认定的讲座和函授教育机构,并举行修完规定课程考试和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既重视普通知识的教育,更注重学科的专门知识和教育教学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这一些标志着日本的师范教育走向了以“开放”为主、“定向”与“开放”融合的“综合型”办学模式。1988年修定的《教育职员许可证法》设有三种教师资格证书,“专修许可证”相当于硕士课程毕业程度;“一种许可证”相当于四年制大学毕业程度;“二种毕业证”相当于两年制短期大学毕业程度。这就把中小学乃至幼儿园教师的学历水准提高到硕士毕业或必须是大学毕业并修完规定的师范教育课程的程度,使在研究生院进行中小学师资培养教育越加正规、越加迫切,大学毕业后进入研究生院深造的人也越来越多,中小学教师的高等教育化已经实现。此外,伴随着“社会学习化”、“学习社会化”与“终身教育”理念的兴起,教师在职进修,越来越成为师资培养教育的重点。1989年正式开始实施的《新任教师研修制度》,规定新任教师在为期1年的研修中,一面在校内接受每周大约2天以指导教师为主的指导性研修,一面到校外的教育研修中心参加每周大约1天的研究活动,为教师素质与能力的提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证。现在,日本教育界对于中小学师资教育养成已摒弃了战前的“师范教育”和战后的“教员养成”的专用术语,而借用美国的“教师教育”(teachereducation)来扩大其范畴,统合就职前(pre-service)的培养教育和在职(in-service)的继续教育两概念。通过教师培养制度、任用制度与在职研修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延长师资培养教育年限并将教师的资格提高到硕士或博士的水平以进一步促进教师职业的专业化是当今日本教师教育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