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正确地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评价
学生评价的内容是教育目标的具体体现,反映了具有时代特点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教育不仅要为社会培养合格的公民和人才,还要使每一个学生成为有能力追求幸福生活的个体。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学习对一个公民的基本要求。因此,在新的课程标准中,每一门学科都强调培养目标和评价内容的多元化,不仅包括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还包括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学习过程与学习方法。学生在学习活动和未来的生活与工作中,其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与学习的过程和方法是紧密联系的整体,它们之间没有主次之分,对任何一个方面的忽视都可能造成学生发展的偏颇。因此,依据教育教学目标,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评价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当前的教育和实践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教育教学围着考试转的现象,反映在学生评价的内容上,出现了将评价内容进行主次分配,对考试涉及的内容优先考虑,重点保证;而对考试不涉及的内容则较少关注。
虽然这种现象的存在与社会、家长或上级部门的压力有密切关系,但作为教育工作者,首先要坚持教育的追求和理想,把教育的公益性放在首位,坚持育人为本,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理念。教育不能只关注升学率,而应促进每个学生的生动、活泼、主动的发展。其次,要在观念上逐步让教师、家长和教育行政部门认识到,全面评价学生有助于学生健康、全面发展,符合学生的长远利益。江泽民同志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明确指出:“一定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和教育方法”,“把家长希望子女成才的迫切愿望、教师教书育人的心情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上来。”要让社会各界认识到,社会对人的要求正在变得多元化,全面发展意味着更强的适应能力,不是只有上了大学,才能成为人才。即使是选拔性的考试,其考试目的和考试内容也在向素质教育靠拢。最后,要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不断进行探索和实践,提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教学能力,以事实证明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与学习的过程和方法密不可分,相得益彰,全面发展不仅不会降低学生的学习成绩,还会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成为爱学习、会学习、爱生活、会生活的人。
三、认真把握学生发展性评价的每一个环节
学生评价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包含一系列环节,诸如确立评价目标和评价内容,设定评价标准,选择评价方法并收集数据和资料,达成和呈现评价结论以及评价的反馈等。评价的各个环节紧密联系,相互制约。明确的评价目标和内容是选择评价方法的基础,笼统或琐碎的评价标准不利于数据和资料的收集,而没有准确、有效的数据,就不可能达成正确的评价结论,从而影响对学生的反馈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
评价及其改革仅仅关注某个环节或采取某种方法是难以收到好的效果的,必须同时关注评价的每个环节和整个过程,对评价进行系统研究。例如,表现性评价是测查学生探究、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好方法,但如果不顾评价内容一味推行这种方法,在评价学生基本知识点时也用这种方法就会事倍功半。因此,如果在评价改革中不注意评价过程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就可能使得改革工作收到实效,特别是在学习别的地区或学校的经验时,如果只把片断的东西拿过来,没有领会其相应的理念、原则、背景及其局限性,很有可能出现表面化或形式主义的现象。例如,在进行评语改革时,有的学校要求只能采用激励性语言,这往往使评语陷入空洞和教条,出现一味赞扬学生,回避恰当地指出学生不足的现象。
四、真正体现评价的过程性
发展性评价的核心是关注学生的发展、促进学生的发展,实现评价发展性功能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突出评价的过程性,即通过对学生发展过程的关注和引导,在一定的目标指引下通过评价改进教学,不断促进学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