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课程,由地方根据国家教育方针、课程管理政策和课程计划,结合本地的优势和传统,充分利用本地的课程资源,自主开发并实施、管理。
地方课程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课程能直接反映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求,有效地增强课程对地方的适应性,形成课程的地方特色,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具有独特的功能与作用。
地方课程的开发与管理,以合理利用和开发地方丰富的课程资源为基础强调因地制宜,具有鲜明的地域性、针对性和多样性。
规划和开发地方课程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主。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成立专门的小组,组织各方面的课程开发力量,在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做好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课程的近期规划和中长期规划。地方课程的中长期规划报教育部审议。
要将国家课程的实施与地方课程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盘考虑,统一规划;
要遵循课程建设的内在规律,防止地方课程开发中的盲目性、随意性、简单化倾向;
要根据课程的不同类别,建立以书籍、实物、影像、软件、网络等为载体的地方课程资源系统;
要建立和完善地方课程资源的利用和开发机制,组织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参与地方课程的规划、研究和开发。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地方课程实施纲要或方案,明确规定地方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主要科目、课程形态。课时分配、课程实施办法、课程评价、课程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地方课程的内容应以地方的历史、文化、经济、社会。自然、环境等的研究为主,形成地方课程或地方课程系列,并具有较强的超前性。地方课程的实施,应以活动课程、选修课程、综合课程为主,针对课程的具体内容和学生的实际需要,合理设计课程模式。要更多地组织学生开展不同形式的实践活动,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
地方课程的评价可以进行必要的考试和考查,但以考查为主。要重视学生和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体验和经历,重视学生作业、活动产品和相关业绩所表现出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重视对课程自身的评价。
加强地方课程的教材建设。防止以单一的教科书为教材的现象,形成富有特色的、多样化的教材系列。
《课程管理、开发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