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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语文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2006年2月2日 来源:网友供稿 作者: 字体:[ ]

2.超出190字(含标点)的,每5个字扣1分。
3.一个病句扣除1分。扣完本题所得分为止。
说明:本题采取新的评分方法,建议组织专人评阅。
(二)(40分)

说明
1.评卷宜从三类卷入手,以此分为界线,确定类别。

2.不写题目的扣2分。
3.三个错别字扣1分,重现的不计;标点错误较多或模糊不清的酌扣1—2分。
4.字体端正、美观,卷面整洁的,加1—2分;反之,字迹潦草、卷面不洁的,酌扣1—2分。
5.加、减分数,不能超出本类卷的上下幅度。
6.对于不足400字或没有写完的作文,应区别情况,参照评分类别酌情处理。
7.凡认为思想内容有错误或其他方面有严重问题的试卷,提请评卷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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