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①400字以上450字以下的,扣1分;不足400字的,每少20个字扣1分。
②写错文体的,内容项和语言项都在三等或三等以下评分。
③没有划去不用的题目的,在文面一项降低一个等次。
④内容有严重问题的,提交评卷领导小组处理。
一类卷(32-35分)
中心突出说理透彻材料能有力说明观点, 流畅,确切,得体, 谨严,妥贴, 以33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1)具备B项和另一项条件,而余一项达到二类卷标准的,获得基准分;(2)具备上述三项条件的,酌情加分(中B项突出的,获得满分);(3)具备上述上项条件,而另两项只达到二类卷标准的,酌情减分。
二类卷(25-31分)
中心明确说理清楚,材料能较好说明观点, 确切,连贯,大致得体, 完整,有条理, 以28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1)具备B项和另一项条件,而余一项达到三类卷标准的,获得基准分;(2)具备上述三项条件的,酌情加分(中B项比较好的,获得本类卷最高分);(3)具备上述一项条件,而另两项只达到三类卷标准的,酌情减分。
三类卷(18-24分)
中心基本明确,说理基本清楚,材料能基本说明观点, 基本通顺有少量语病, 基本完整条理基本清楚, 以21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1)基本具备上述三项条件的,获得基准分;(2)中B项比较好一些的,酌情加分;(3)另有某些缺点的,酌情减分。
说明:
①评卷宜从三类卷入手,以此为分界线,确定类别。
②400字以上450字以下的,扣1分;不足400字的,每少20个字扣1分。
③写错文体的在三类或三类以下评分。
④没有划去不用的题目的,减1分。
⑤三个错别字扣1分,重现的不计;标点错误比较多或模糊的酌扣1-2分。
⑥字体端正、美观,卷面整洁的,加1-2分;反之,字迹潦草、卷面不洁的,酌减1-2分。
⑦错别字、标点和卷面扣分累计不超过3分。
⑧内容有严重问题的,提交阅卷领导小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