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对“诈得者”,太宗诏“不首者死”,但戴胄仍“以法当流”,因而触怒太宗;面对太宗的责难,他据理力争,终使太宗“感悟”。
D.戴胄认为封德彝判校尉死罪而让长孙无忌以功抵罪于法无据,而圣旨“不首,罪当死”是感情用事,作为执法的依据有不妥之处。
14.下面是对原文中心意思的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通过记叙戴胄两次驳奏,赞扬戴胄依法办案的精神和他所坚持的人君也不能以言代法的思想。
B.文章通过记叙戴胄两次驳奏,赞扬戴胄依法办事的精神和他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民主思想。
C.文章通过记叙唐太宗两次采纳戴胄意见的事例,表现了唐太宗从善如流和宽宏大度的明君风范。
D.文章通过记叙唐太宗两次采纳戴胄意见的事例,表现了唐太宗对戴胄的高度信任,歌颂了唐太宗勇于纳谏、屈己重法的美德。
参考答案:
11 文言实词 3分 B 当:应当、应该
12 文言虚词 3分 C A.其: 代词,他的/语气副词,还是 B.而:人称代词,你/连词,却 C.所:助词,同后面动词组成“所”字结构,构成名词性短语“所…的”。 D.以:介词,由于/介词,用
13 文意理解 3分 C A.戴胄是反驳封德彝的判决,非犯颜直谏,亦无固请太宗复议。 B.太宗曰:“朕安得阿亲戚!”表明太宗无姑息无忌情案。 D.非“于法无据”,而是“不可谓刑”。
14 文意理解 3分 A B.“民主思想”——拔高了人物,且概括不全。 C、D弄错了原文的重心。
【译文】
戴胄,字玄胤,相州安阳人。品性坚贞正派,才情气度精明强直,善于理顺各类文书簿册。贞观初年,大理寺缺一名副职,唐太宗说:“大理寺审理的案件,关系到一个人的生死,戴胄清正刚直,就这个人吧。”当日就任命戴胄为大理少卿。有一天,长孙无忌被太宗召见,没有解下佩刀就进入东上阁门。尚书左仆射封德彝定罪认为:监门校尉没有发觉,该判死罪;长孙无忌罚款赎罪。戴胄反驳说:“监门校尉与长孙无忌二人所犯的罪性质是相同的,臣子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在帝王面前都不能强调什么失误。法典明确规定:供皇上用的汤药、饮食、舟船,即使是失误也都得处死。陛下如果记念长孙无忌的功劳,要原谅他是可以的。如果只是处罚长孙无忌,却处死监门校尉,这样判决,不能说是符合法典规定。”唐太宗说:“法律是天下人公有的,我怎么能偏袒皇亲国戚呢!”于是下令重新议论二人之罪。封德彝坚持己见,唐太宗打算许可。戴胄急忙争辩说:“不能这样处理。监门校尉是因为长孙无忌才获罪的,按法律规定应从轻处罚。如果都算失误,就不该只处死监门校发尉。”因此,长孙无忌和监门校尉二人都被赦免。
当时,参加取士选官的士人们都聚集到京城来,有的士人假报资历出身家世或造假凭证,希望获取委任。唐太宗下令,准许这种人自首;如不自首,一经查实就处死。不久,有个作伪得官者行为败露了,罪证完备后,戴胄按照法律判处流放。唐太宗责问戴胄说:“我下了命令,作伪者不自首一经查实就处死,可你现在却只判流放,你这是向天下人宣示我讲话不讲信用,你是卖弄权力去讨好人呀?”戴胄不慌不忙地说:“陛下如果立即杀掉他,那就不是我的职权所管得了的。可是,既然已经移交给我处理,我敢毁坏法律吗?”唐太宗说:“你自然是恪守法律了,却让我失信于天下人,你说怎么办?”戴胄说:“法律是国家用来向天下人公布最大的信用的,您的话只是发泄了一时的喜怒情绪。陛下出乎一时情绪激动打算杀掉他,冷静考虑觉得不能这样做之后押送大理寺依法惩处,这正是克制个人情绪而留存大的信用。如果曲从个人情绪背离法律所应有的信用,我就要替陛下惋惜了。”唐太宗听了大受感动而醒悟,赞同了戴胄的说法。
贞观六年,戴胄被调任尚书左丞。唐太宗同情他家贫困,特地下令赏赐给他十万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