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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主动权交给学生

2006年1月17日 来源:语文天地 作者:杨屹峰 字体:[ ]
 

新课程强调,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合作者、引导者和参与者,教学过程是师生交往、共同发展的互动过程。在新课程中,传统意义上的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将不断让位于师生互教互学,彼此形成真正的“学习共同体”。教师的才干不仅表现在渊博的学识,而且要善于为学生营造宽松愉悦的成长环境。前几天,我在听我校二年级语文课时,就发现了动人的一幕。

在读《初冬》一课第1-4自然段时,张老师说:“我给大家范读一下,请大家闭住眼睛听一听,感受一下雾的美。”没想到一个学生站起来举着手大声说:“老师,我替你读,一定能读好”。“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下很多同学站起来,把小手举得高高的争着替老师读。这时,张老师面带鼓励的微笑请一个学生范读课文:“你替老师范读,可要为老师负责哦,我相信你比我读得更棒。”随后就出现了学生争着比赛“看谁读得更棒”的课堂小高潮。学生在这样充满信任、发扬民主的课堂氛围中,当然会全力以赴。这样的教学环境,不正是新课理念的体现吗?学生在学习的实践中学会学习,成为学习的主人,成为能够对自己学习负责的人。

陶行知先生说:“先生的责任不在教,而在教学,而在教学生学。”教师要从教会学生学习出发,改变那种让学生跟在自己后面亦步亦趋的习惯,使他们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我们“带着知识走向学生”,不过是“授人以鱼”,“带着学生走向知识”,才是“授人以渔”。教师是学生成长的引导者,学生发展的领路人,而学生本人才是成长的主人,发展的主体。

还有一次,我校张文丽老师说了一件她班上的学生学习生字的事,我听了之后颇有感触。在学习“两”字的时候,张老师问学生怎样能很快记住这个字。学生甲:“我写两遍就能记住。”学生乙:“我根据这个字的特征编了一个顺口溜‘两人手拉手,旱船里面走’就记住了。”学生丙:“我和以前学过的‘雨’字一比较就记住了。”从这个事例中,我们是否意识到一些什么?我们不能强迫学生用什么方法去学习,只有让他们去感悟、去思考,在合作、交流、探究中得到提高。

我们教师要努力创造条件,让学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地、有见地地去学习,并将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际,变“要我学”为“我要学”、“我爱学”、“我善学”。只有这样孩子的潜能才能得到发挥,主体意识才能得到张扬,同时迸发出多维的想像与创造的火花。孩子在任何知识面前都不应该是一个知识的搬运者、一个怯生生的学徒,而应该是一个个性鲜明的学习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