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强学法研究,进行课堂教学改革的过程中,我有以下一些体会。
第一,必须树立一种意识,即“发展意识”。
所谓发展,就是人的素质的完善和提高。素质教育是发展性教育,就是从根本上把学生武装起来,使其成长为能适应社会急速变化的高素质人才。教师必须对此有一个深刻的认识,同时要摒弃一些传统的观念和育人思路,如“根据已有知识水平来判断人才优劣,似乎知识多就意味着人的水平高”“在基础教育阶段让青少年积累尽可能多的知识,将来就可以在工作中慢慢地、无限期地释放和利用它”等等。并且还要认识到“发展”应该是全面地而非片面的,要朝着基础教育提出的“六会”目标努力。
因此,要求教师必须从过去的“以课程为中心,以教师为中心,以考试为中心”转变到以人发展为中心上来。把学习的主动权真正交给学生,教师要在“诱导、指导、辅导、劝导”上下功夫,走出“多讲多得”的误区,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走全面发展的路子,对学生全面负责,对学生的一生负责。
第二,要明确一个问题,即“教材无非是个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