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
负责人:付明
随着基础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全面培养学生人文精神的教育理念也进一步加深。特别是语文教学摆脱了长期以来关于语文学科性质的争议,确定了语文学科“人文精神"的性质和地位。小学语文课程标准中多处有关于“人文"的阐述,在《课标》的第一部分开篇就提出“现代社会要求公民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语文课程的基本理念中也包含着诸多人文性的内容:如:热爱理解祖国语文,提高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培养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在教学中提倡利用学生对语文材料反应的多元性,重视熏陶感染和价值取向。特别在语文教学的总目标中,更加强调了“人文”目标的实现。如,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积极的人生态度,正确的价值观,较高的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认识中华文化,吸收民族智慧,关心文化生活,尊重多样文化,吸取优秀文化营养等,另外,在理解鉴赏文学作品的同时,能受到高尚情操与趣味的熏陶,在学会口语交际的同时,能文明地进行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可见,在语文教学中培养学生“人文”的教育理念,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提的更响。
小学教育应使孩子们的成长过程时刻感悟勤仁爱、关怀、尊重、真诚、善良这些美好的事物,更要有人格、个性、文明、价值观、
责任心等人类高级情感的亲身体验。一个社会要进步,民族要发展,对建设者的素质除了知识技能的要求外,决定胜负成败的就是人文素养。在新课程改革的广阔平台上,以新的小学语文教材为依托,通过不同的途径和方法实现语文学科的培养目标,全面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具有巨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实验原则:
1、主体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