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事不教育,关键在于度与和谐。”笔者深以为是,就此谈谈对教育的个人见解。
“度与和谐”是人们在社会生产活动和精神生活中所追寻的一种境界,是在社会活动中人们掌握和运用客观规律创造出与人的目的相一致的、凝结着人的智慧、才能和力量的引起主体愉悦感的感性形式。“度与和谐”作为人们的一种主观的体验和感受,是客体的某些方面达到了与主体的高度统一与和谐,使主体感受到的满足与愉悦。因而,人们总要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来追求和创造美的境界,即运用内在的尺度,改造客体,使之达到“度与和谐”的美的过程。
教育活动的整个过程是教育者的主动精神作用教育对象的协调控制活动,不可避免地要体现“度与和谐”,体现教育活动的美的价值,使教育主体与教育客体达到高度的和谐和统一。教育的美的价值对教育活动本身而言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一是指引正确的教育方向。美的理想蓝图是人们教育活动中审美理想的超前反应,指引着人们在教育时,选择正确的方向。二是激发强大的教育力量,和谐的美振奋人心,发挥教育工作者的潜在创造精神,推动教育实践的发展,使教育的主体和客观融为一体,亲如一家。三是启示最优的活动途径。教育工作者借助美的启示,往往可以直接把握事物的发展趋势,迅速采用正确的教育策略。四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教育活动中,人们的实践不仅改变了教育对象,也改变了教育者自身,即在教育中,使人按照和谐的尺度改造自身,必然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人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人。
将“和谐”与“度”的美的规律融合到整个教育活动中,将教育活动与审美活动结合起来,才能真正使教育的主体与教育客体达到高度的和谐与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