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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论朱自清的散文

2005年12月14日 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未知 字体:[ ]

朱文的另一暇疵便是伤感滥情(sentimentalism),这当然也只是早期新文学病态之一例。当时的诗文常爱滥发感叹,《绿》里就有这样的句子:“那醉人的绿呀!仿佛一张极大极大的荷时铺着,满是奇异的绿呀。我想张开两臂抱住她:但这是怎样一个妄想呀。”其后尚许多呢呢呀呀的句子,恕我不能全录。《背影》一文久有散文佳作之誉,其实不无瑕疵,其一便是失之伤感。短短千把字的小品里,作者便流了四次眼泪,也未免大多了一点。时至今日,一个二十学的大男孩是不是还要父亲这么照顾,而面临离别,是不是会这么容易流泪,我很怀疑。我认为,今日的少年应该多读一点坚毅豪壮的作品,不必汇诵读这么哀伤的文章。 
最后我想谈谈朱自清的文字。大致说来,他的文字朴实清畅,不尚矜持,誉者已多,无须赘述,但是缺点亦复不少,败笔在所难免。朱自清在白活的创作上是一位纯粹论者,他主张“在写白话文的时候,对于说话,不得不作一番洗炼工夫……渣滓洗去了,炼得比平常说话精粹了,然而还是说话(这就是说,一些字眼还是口头的字眼,一些语调还是口头的语调,不然,写下来就不成其为白话文了);依据这种说话写下来的,才是理想的白话文。”这是朱氏在《精读指导举隅》一书中评论《我所知道的康桥》时所发的一番议论。①接下去朱氏又说:“如果白话文里有了非白话的(就是口头没有这样说法的)成分,这就体例说是不纯粹,就效果说,将引起读者念与听的时候的不快之憾……白话文里用人文言的字眼,实在是不很适当的足以减少效果的办法……在初期的白话文差不多都有;因为一般作者文言的教养素深,而又没有要写纯粹的白话文的自觉。但是,理想的白话文是纯粹的,现在与将来的白话文的写作是要把写得纯粹作目标的。”最后,朱氏稍稍让步,说文言要入白话文,须以“引用原文”为条件,例如在“从前董仲舒有句话说道:‘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一句之中,董仲舒的原文是引用,所以是“合法”的。 
这种白活文的纯粹观,直到今日,仍为不少散文作家所崇奉,可是我要指出,这种纯粹观以笔就口,口所不出,笔亦不容,实在是划地为牢,大大削弱了新散文的力量。文言的优点,例如对仗的匀称,平仄的和谐,词藻的丰美,句法的精练,都被放逐在白话文外,也就难怪某些“纯粹白话”的作品,句法有多累赘,词藻有多寒伧,节奏有多单调乏味了。十四年前,在《风·鸦·鹑》一文里,我就说过,如果认定文言已死,白话万能,则“啭”、“吠”、“唳”、“呦”、“嘶”等字眼一概放逐,只能说“鸟叫”、“狗叫”、“鹤叫”、“鹿叫”、“马叫”,岂不单调死人? 
早期的新文学的幼稚肤浅,有一部分是来自语言,来自张口见喉虚字连篇的“大白活”。文学革命把“之乎者也”革掉了。却引来了大量的“的了着哩”。这些新文艺腔的虚字,如果恰如其分,出现在话剧和小说的对话里,当然是生动自如的,但是学者和作家意犹未尽,不但在所有作品里大量使用,甚至在论文里也一再滥施。遂令原应简洁的文章,沦为浪费唇舌的叽哩咕噜。朱自清、叶绍钧等纯粹论者还嫌这不够,认为“现在与将来的白话文”应该更求纯粹。他们所谓的纯粹,便是笔下向口头尽量看齐。其实,白话文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拿来朗诵或宣读用的,那当然不妨尽量口语化;另一类是拿来阅读的,那就不必担心是否能够立刻人于耳而会于心。散文创作属于第二类,实在不应受制于纯粹论。 
朱自清在白话文上既信奉纯粹论,他的散文便往往流于浅白、累赘,有时还有点欧化倾向,甚至文白夹杂。试看下面的几个例子: 
1.有些新的词汇新的语式得给予时间让它们或教它们上口。这些新的词汇和语式,给予了充足的时间,自然就会上口;可是如果加以诵读教学的帮助,需要的时间会少些。(《诵读教学与“文学的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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